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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上搜索iPotato、isock、icouch、istove,以及任何一个以“i”加上从字母“A”到“Z”的单词组合的词时,就会发现仅一小部分与苹果的产品有关。
由于苹果习惯于以“i+产品名”来命名产品,因此苹果目前在中国面临的iPad商标纠纷并非首次,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中国作为全球最主要消费电子市场之一所具有的重要性,也给一些公司,特别是一些知名公司带来了新问题,即如何保护自己的品牌。这与盗版和其他侵权等问题还有所不同。
苹果目前在中国与唯冠科技就iPad商标问题对簿公堂。唯冠声称,早在十多年前它就在中国和其他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因此要求苹果停止生产和销售以iPad命名的平板电脑。而苹果则表示,尽管iPad商标权在中国从未被转移,但是唯冠在2009年已经向苹果出售了iPad商标在全球的使用权。
专门从事商标及专利官司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微博)表示,目前各类商标侵权案件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中国一些企业希望其他企业高价收购他们持有的商标,或利用他们拥有的商标使用权来寻求侵权赔偿。他说:“这是一个发展的时代,人们越来越注重产品的品牌。中国企业在创新上还存在差距。如果唯冠财务状况运行良好,那么它可能就不会起诉苹果侵犯其商标权了。”
苹果与唯冠在中国和美国就iPad的商标使用权大打官司。苹果可能会因此丧失在中国的iPad商标使用权。上个月,双方的纠纷已经升级,不仅涉及到苹果在中国大陆使用iPad商标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到双方2009年达成的协议,这份协议关系到苹果在全球使用iPad商标的权利。不管最终结果如何,此次商标纠纷表明,在中国这个庞大的消费市场上,企业所面临的商标侵权风险越来越大。但是不管面临多大风险,全球多数企业也不愿失去中国这样的一个市场。
这样的品牌纠纷并不局限于某类产品或行业。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目前就在起诉中国运动服装厂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称后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与他自己产品名称相关的名称和图案,包括他的23号球衣。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所使用的汉语拼音名称“Qiaodan”在发音上与英文“Jordan”发音相近。乔丹是上世纪80年代中国乃至全球家喻户晓的篮球巨星。乔丹在其网站上发布视频称:“我现在采取这样举措,是为了保护我所拥有的我的名字和品牌。每个人名字的所有权应该属于本人。”而乔丹体育则在声明中表示,其品牌与迈克尔•乔丹没有直接关联,并表示尊重乔丹在篮球事业上所取得的成就和所作出的贡献。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唯冠早在十年前就注册了iPad商标,因此不存在恶意注册。而乔丹体育则涉嫌恶意注册,因为早在该公司创建前,迈克尔•乔丹就已经闻名于世了。”
中国目前风行抢注商标,这种行为并不被禁止。中国的企业似乎也在采取一种特别前瞻的方法来注册商标。比如,无锡一家球类生产企业早在去年7月就注册了“Jeremy S.H.L.”以及“林书豪”商标。
法律界专家表示,在中国目前的商标注册体系下,申请一项根本没有计划使用的商标是非常容易的事,这些注册者之后再向后来有意使用该商标者索取高额费用。福特汉姆法学院客座教授马克•柯恩(Mark Cohen)也表示:“中国商标注册体系下商标注册泛滥的情况大量存在。从Apad到Zpad这样的注册商标和准备申请的商标随外可见,而这此公司根本不可能生产与iPad竞争的产品,或者根本就不生产任何产品。”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表示,这并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他表示:“中国的相关法律很健全,关健是中国有些人喜欢投机。”因此才出现了类似武汉的iPhone品牌燃气灶等盗用苹果iPhone品名和苹果著名标识的事件,以及出现假冒的苹果零售店。一些听起来像i类的产品其实却是应用,如社交媒体“hot potato”游戏被称作“iPotato”。
相比之下,唯冠早在2000年就为其推出的iFamily 产品系列的“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注册了ipad商标,时间上远早于苹果推出ipad平板电脑。
随着iPad 3即将上市,中国许多业内人士预测苹果将与唯冠达成和解。陶鑫良表示:“如果苹果失去这场官司将会给其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不能在中国这个日益成长的市场上销售iPad产品也会损害苹果的公司形象。”业内人士认为,苹果将与唯冠达成和解,以避免中断其市场营销和供应链。而唯冠也多次表示愿意与苹果和解。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鉴于中国市场的规模及重要性,苹果可能会觉得屈服于唯冠将会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苹果必须考虑这样做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就像美国政府不屈服于恐怖分子那样,苹果可能会不屈服于此类法律纠纷,否则其他企业会纷纷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