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下午,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朝阳法院首次开庭。腾讯坚持要求360澄清QQ侵犯用户隐私言论,360坚持认为“QQ为IM软件,不该做安全扫描”,并否认与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双方经过3个多小时举证和法庭调查后,法院当庭并未宣判结果。
据悉,双方还将进一步递交相关材料。法院要求360全部删除对腾讯公司的不当言论,3天内给予法院书面答复。腾讯要求奇虎360在其官网和新浪、搜狐、网易首页连续道歉3个月,并赔偿400万元。
在庭审现场,被告360列举如下五点理由:
一、被告奇虎公司称与腾讯没有竞争关系,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QQ只是个IM软件,所以不应该做安全扫描;
三、隐私保护器被诉软件为测试版本,因此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被告承认隐私保护器会在任何软件改名qq.exe后胡乱报警,其理由是他们正在捕获进程名称,“保护器被改名动作欺骗了。”
五、被告不认可原告对多个QQ版本享有著作权;
针对上述理由,原告腾讯认为:
一、可执行文件(qq.exe)并不含隐私信息;
二、被告保护器迄今所发布的全部版本均为测试版,“看来360生来就不用担责?”
附: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回顾
2010年10月14日,腾讯宣布正式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360公司赔偿4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360公司连续3个月向腾讯道歉。
1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宣布将于11月25日正式开庭审理。
11月24日下午,有消息称此案因“360公司一方申请延期举证”推迟至12月中旬开庭。
12月14日下午,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案首次开庭。
本文来源:华军资讯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