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案,微软与中易电子已进行了旷日持久的周旋。中易电子控诉微软在其Windows 98、2000、XP、Server 2003等8款操作系统中侵权使用了中易GB13000.1/GBK宋体和黑体两副95 TrueType字库。去年11月16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微软造成侵权,但驳回了中易电子的其他诉讼请求,即没有支持《郑码》侵权。随后双方相继上诉北京高院。中易上诉要求支持微软对《郑码》侵权的诉求;微软中国则上诉要求推翻一中院对中易字库的侵权。8月25日,此案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审理,未当场宣判。
今日,双方再次在法庭外激烈交火,论战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点:其一,在1995年签署许可协议后相安无事10多年,中易为何又提起诉讼?其二,1995年签署的授权协议只涵盖Windows95中文版,还是涵盖所有微软产品?
微软公司今日向新浪科技表示,“我们与中易在1995年签署了许可协议,双方于2001年签署了另一份许可协议。直到2006年,原告一直未提出任何异议。在双方执行许可协议相安无事10多年后,中易提起诉讼,这是恶意的。”
“国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直到2005年,国内才出现保护字库著作权的第一个判例。中易电子随即从2006年即开始准备材料,并于2007年提起上诉。”中易电子代理律师李胜凯则表示,“中易十年不起诉,并不等于微软就不侵权。中易公司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怎么是恶意的呢?”
在授权许可范围方面,微软方表示,“1995年签署的授权协议中,许可范围明确涵盖任何及所有微软产品。”
中易方面则回应称,“微软公司反复强调1995年对所有微软产品授权,事实是1995年政府与微软合作协议指导限定下授权微软可在Windows95中文版范围内使用。”
据新浪科技了解,1995年和2001年双方签订了两份协议。这似乎成了另一个疑点。中易方面表示,这两次协议针对的是不同字库和标准,标的物不同。“被诉的8个操作系统使用的仍是1995年的中易字库,因此2001年协议不能用于证明微软公司的使用行为获得了中易公司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