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消息,文化部今日正式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下放至省级单位;进口网游上线运营需获得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网游中不得设置强制对战;游戏账户需通过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李雄表示,为做到管理到位,解决当前网络游戏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文化部切实履行网络游戏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及中央编办发 [2009]35号文件规定,制定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
同时,《办法》中也表示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出版物,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审查。
此外,文化部还在这一规范中强调网游经营过程中,不得设置未经网游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取得网游产品和服务。
另外,网游用户的购买记录、用户间的交易、帐户记录等信息均不得少于180日。
《办法》要求,网游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
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张旭)
本文来源:新浪游戏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