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是个人电脑时代的产物,它是为个人电脑与鼠标发明的。”乔布斯如是说。它为苹果与Adobe在历史未来之间划下冰冷界河。“蜜月期”的1990年代,Adobe Photoshop与苹果Macbook用户重合率高达50%,奠定电脑出版业根基。那时,苹果甚至是拥有Adobe20%股权的股东。
但Adobe为适应苹果Mac OS X平台的改进过于缓慢迟滞,渐渐引发苹果不满。iPhone诞生后,苹果终于可以将自己的不满淋漓尽致发泄出来,并且找到理由。
乔布斯的靶子是:Flash并不适合移动平台—当革命性的多点触控技术和越来越多基于网页的开放标准(HTML5, CSS3和JavaScript)在手机平台上被日益普及的今天,人们还有什么理由需要一款被反复改写才能勉强应用的控件?
对Adobe而言,根本的恐惧来自于:无论Photoshop还是PDF,乃至后来从Macromedia收购的Flash,它们尽管在桌面操作系统时代成为领风气之先的跨平台应用和标准化工具,却在突然来袭的移动风暴中丧失了根本。
作为Adobe用户渗透最普及的产品,Flash几乎是开发者在桌面操作系统平台下打造跨平台应用的首选工具,用户只要给浏览器装上Flash插件,在任何桌面操作系统下都可以方便使用基于Flash的应用。而把Flash搬到移动平台上就太糟糕了—Flash本质是中间件,运行Flash应用需要调动的计算资源相当复杂。移动设备的计算处理能力远不如PC,运行Flash应用要启用浏览器、Flash插件和应用本身三部分,对手机太过复杂;而人们在手机上安装Flash插件难度也大得多。
更重要的是,原本只能通过Flash实现的技术已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脱离插件的束缚。一些原本只能依靠Flash实现的应用也得益于新的HTML5互联网标准,可以直接在浏览器中使用。
Adobe是跨平台开放的先知先觉者,却一直昧于移动互联网的大势—Flash技术的开创者Macromedia曾通过向日本移动运营商授权Flash Lite技术创造了10亿美元的Flash Lite内容市场,但Adobe在2005年收购Macromedia之后,先是将其原移动业务员工悉数解散,继而又将“移动战略”聚焦在非智能手机市场—它们也曾有过借助Flash Lite版本建立一个开发者生态圈并推出Flash App Store的美好设想,但iPhone以及智能手机的井喷使全力扶持非智能手机Flash布局的Adobe彻底失算。接着便是难以想象的“一错再错”:2008年初iPhone SDK首次发布时,Adobe甚至已经撤销了移动业务部门。
时至今日,如果苹果实在不愿意迁就Adobe的迟滞和缓慢,并且把优化Flash看作不必要的负担的话,它至少还得尽量去掩饰另一个难以言说的隐衷:“我们自己的平台的改善何时能够传递到开发者手中,不能由第三方来决定。”乔布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