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宇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将代理黄静向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消费者协会不履行其法定职责。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赋予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法定职责。
2008年11月,周成宇和张平向中消协递交关于华硕案的调查申请书。中国消费者协会随后正式回函,表示由于华硕公司不同意调解,对于黄静提出的立案调查申请不予调解。
在电子邮件中,周成宇还对律师邱宝昌在事件中既是华硕法律顾问又是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双重身份再次提出了质疑,认为邱宝昌在黄静案中为华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被《京华时报》记者曾问及邱宝昌是华硕公司的法律顾问,这会否影响此事的处理时,中消协的工作人员在2008年11月曾表示“对调查绝对不会有任何影响”。
周成宇在电子邮件中披露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中消协履行法定职责,派出律师支持黄静的维权诉讼,要求中消协撤销邱宝昌中消协律师团团长职务等等。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3月14日晚间向新浪科技表示,目前并不了解黄静欲起诉中消协一事,不方便就此发表意见。
2006年2月,黄静购买了华硕电脑后发现CPU存在问题,黄静在维权过程中提出了数额为500万美元的赔偿,当年3月7日,黄静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带走,2007年11月,海淀检察院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此后,黄静及其代理人已经发起了针对华硕公司和黄静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原代理律师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