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同时裁定,百度在MP3中歌词搜索中提供的歌词快照服务直接向用户提供歌词的方式存在瑕疵,判决百度对此项整改,给予娱乐基地5.2万元赔偿,原告方承担全部诉讼费用54.18万元的大部分44.65万元。
北京高院在判决中确认,百度网站的服务器上并未上载或存储被链接的涉案歌曲,百度提供的是定位和链接服务,并非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百度以搜索框输入关键词的搜索方式向网络用户提供MP3搜索服务的行为不构成对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泛亚公司认为,以“歌曲名+歌手名”关键词的通知方式能够使百度确定侵权作品的网址,百度负有查找侵权作品的义务。
法院确认,就MP3搜索而言,搜索引擎的现有技术尚无法实现根据音频文件内容来进行搜索,只能基于关键词进行搜索,如果将原告主张权利的歌曲按歌曲名称进行屏蔽,可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出现删除或屏蔽错误的情形,因而仅提供关键词而没有具体链接地址的通知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关于权利通知的要求。
从2005年4月第一次起诉百度起,泛亚公司先后5次将百度诉上法庭,诉讼索赔标的也从500万元一直到1个亿。
专家分析,北京高院的最终判决使搜索引擎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本文来源:搜狐IT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