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窃贼”越来越多,严重威胁了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法律对此还无能为力.
3月17日,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网络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来自全国的权威专家们把关注重点放在了“网络犯罪”以及与之相关的“虚拟财产”的保护上.
会上传递出的信息表明,对于是否应该对所谓的虚拟财产提供刑法上的保护,中国法学界还存在根深蒂固的分歧.因为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缺位,各地的法官和检察官们在适用法律时却有不同的理解. 这个问题上的司法分歧,深刻表明成文法的刚性原则在互联网时代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深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若平说:“司法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力不从心,是因为传统法律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缺乏明确规定,能否对传统法律进行解释和如何解释,成为争议最大的问题.”
来自网络的挑战
深圳市检察院一位检查官说,2006年10月份,马化腾以深圳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向深圳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腾讯正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而现行的法律救济机制却存在很多问题.深圳市检察院白新潮检察长随后责成成立以研究网络以及知识产权犯罪为主题的课题组. 2006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当时全国最大规模的互联网虚拟财产被盗案.从2005年5月到2006年7月,该犯罪团伙共盗取QQ号码和游戏账号、装备300多万(套),最多一天盗号30多万个,通过淘宝网站出手获利70多万元.
公安部门已经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的最大特点是团伙作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备的产业链.
位于辽宁海城的嫌犯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木马的发送、号码的盗取以及号码的筛选.而长春的嫌犯则扮演总经销商的角色,在淘宝上甩卖虚拟财产,或者交由位于全国各地的分销商销售.
南山区检察院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目前检方已经逮捕了11个人,另有一名主犯在逃,“还有一些是未成年人,就没带回来”.
据有关部门估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已经接近300亿元.与之相关的一个以游戏账号、游戏货币和游戏装备等为交易主题的市场也日渐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有61%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
网络犯罪集团化、产业化的趋势极大提高了网络“盗窃”行为的效率.深圳公安局人士说:“根据我们的调查,海城的那个犯罪团伙每天可以盗取20万到30 万个QQ号,按照这个速度,一年之内就可以把腾讯公司所有活跃的QQ号码偷一个遍.”
此类犯罪给司法部门带来了挑战.深圳市检察院人士说,最大的困难是人们对这类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部分人为了牟利而在互联网上实施“盗窃”,但有些人纯粹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技术能力.
南山区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网络犯罪颠覆了司法机关传统的办案模式.在海城案件中,司法机关必须找到Q币被盗的受害者,“他们遍布除西藏之外的所有地区”.
刑法的定罪难题
负责侦办网络案件的深圳公安局网警支队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尽管该单位每天收到10宗左右关于虚拟财产失窃的举报,但是“基本没有立案”.他表示,此类案件很难用侵财(侵犯财产权)类的法律条文去规范,“盗窃罪?诈骗罪?我们很难认定”.
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苏敏华的了解,在面对侵犯虚拟财产案件时,司法机关内部经常会就“罪与非罪”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即使在确定有罪的情况下,以什么罪名定罪也有“六种”不同的意见,包括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或者诈骗罪等.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