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挽救网瘾少年的强烈责任心,愤然于网吧经营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2006年5月底,在以县委书记直接牵头的网吧整治风暴刮过之后,山西省方山县城所有的网吧被强制关闭,成为全国绝无仅有的“无网吧城”,此举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议。
此举一出,人们自然要问:“网吧整治风暴”有法律依据吗?我们不妨看看,“网吧整治风暴”的内容主体是屡禁不止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而这一条是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0条所明令禁止的。因此,从政策内容看,符合政策合法化、政策法律化的要件,达到了“政策制定以法律、法规为内容基础”的要求。
此举一出,人们自然还要问:通过“网吧整治风暴”,县城全部网吧一律关闭,其执法程序体现了法治精神吗?小小县城7家网吧,是否全部有过硬的证据证明其违法?就算全部违法,又是否全部适用强制关闭的处罚?
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方山县网吧违法经营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执法单位碍于种种利益或矛盾,不能有效执法。县城所有的网吧都被证明不符合规定,工商局长“关不掉,都是熟人,阻力太大”的畏难情绪,一语道破了其中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