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反复修改,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日将分组审议《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草案明确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在每日零时至8时持续切断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接入。
源头断网 严控娱乐场所
目前,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屡禁不绝,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为此,草案作出了严格规定,意在从源头断网,关掉网络接入的“总闸”。
草案还规定,要“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的活动场所必须建立健全视频监管系统和二十四小时专人巡查制度”。
“一次接纳3名以上未成年人或一年内累计接纳未成年人3次、在法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者因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等严重情节,予以吊销《网络文化营销许可证》。”
未成年人 休息娱乐要有保障
草案中,还对未成年人休息和娱乐的权利作出了规定,“未成年人有权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宜的健康有益的游戏和娱乐活动,有权自由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娱乐、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利,草案要求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休息、娱乐和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配合保障未成年人有充裕的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和睡眠休息时间。
遭遇危机 老师不能自己跑路
草案明确要求,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当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草案第三十七条“学校七种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就包括“在突发事件等危急情况下,只顾保全自己生命逃离危险环境而不优先组织未成年学生疏散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