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发挂历讨说法
昨天上午,郑州市二七广场,一名40多岁的女子不断向行人散发挂历。女子说,她是新密市岳村镇卢沟村村民,今年46岁,叫梁彦平。几年前,她在新密市岳村镇开了一个网吧。后因经营不好,她就把网吧设备转卖,之后将网吧的合法手续交给新密市白寨镇的陈满场(音)使用,但没过户。
2009年4月,梁彦平发现网吧的营业执照已经换了三次名字了。“先是被陈某换了名字,之后陈某以十几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又以3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最近,我听说,现在的经营者又准备以50万元的价格再转让。”“我自己的营业执照,我又没签字,凭啥变成了别人的名字?”梁彦平气愤地找到新密市工商局讨说法,但去了十几次均无果。一个网吧营业执照咋恁值钱?原来,2007年,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委曾下通知,要求2007年后,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了。
工商局违反《行政处罚法》?
梁彦平介绍说,她得知网吧营业执照易主后,曾找过陈满场,陈满场承认是他找人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更改的;而工商部门称,梁彦平注册的网吧因没有年审而被注销,注销后又登记在陈满场名下,并非过户。
梁彦平说,如果说网吧营业执照注销的话,陈满场后来更名的网吧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合格证为啥还是她原来的号码?“如果经营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其他情况,工商局需要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但我从没收到,也从来没有在网吧变更手续上签字。工商局明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梁彦平说。
据梁彦平讲,她以前找陈满场时,陈曾向她说过,转让网吧营业执照很简单,转让者罚1万元,被转让者罚2万元,然后,手续就可以变为合法。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新密市工商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此事,让咨询注册科;注册科一名女工作人员也称不清楚此事,让联系冯科长,但冯科长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工商局和梁彦平都涉嫌违法
昨天上午,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晓波说,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8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梁彦平当初把自己网吧的一套合法手续交给陈满场使用,本身就涉嫌违法;新密市工商局把网吧营业执照私自变更为他人的名字,也涉嫌违法。就目前情况而言,梁彦平想讨个说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起诉新密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