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张勇介绍,近日对全市在教未成年犯、在押劳教未成年人员的调查显示,59%的未成年犯在不记名问卷中回答“网吧曾是我最喜欢的去处”,还有超过一半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网络有关。
调查表明,有35%的涉网违法犯罪是基于缺少上网费用而产生的作案动机,28%的涉网违法犯罪是因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和暴力游戏而产生作案动机,而未成年人摄取不良信息也多是在网吧。
“偷偷摸摸上网的中小学生并没减少,相关政策措施还有待完善。”张勇说,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的执行没完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