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录用规定
一、网吧员工的甄选,须以学识、能力、品德、体质及适合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为标准进行考核。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其流程为:
1、根据《人员需求表》制定招聘计划,制作相应的职务说明书;
2、确定招聘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甄选资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电话形式通知复试;
5、由相关权限人员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
6、人力资源部对通过复试者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并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由相关权限领导进行最后核决;
7、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予之签订试用合同;
8、录用人员正式上岗,进入试用阶段。
二、新进人员报到时,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如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证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且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应聘者在填写基本资料时严重失实或提供假证件后被发现者;
8、其它经认定不合格者。
本文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