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行业协会的成立都会伴随着相关的行业协会章程,那么网吧行业协会也不例外,无论是对协会工作人员或者是网吧管理者都是有益的。下面小编就以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章程为例给大家讲解下章程的主要内容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武汉市网吧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和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发挥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信息化事业的发展,为政府、社会和会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武汉市文化局、登记管理机关武汉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武汉市江汉北路179号俊华大厦2103室邮编:430022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会员学习本行业法律法规、政策和互联网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文化等职能部门制订本行业相关规定。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各级管理部门查处证照不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加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正面宣传力度,鼓励、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规范、守法、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增强行业自律。建设文明网吧,塑造武汉网吧新形象。积极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总结交流会员经营管理经验,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协会会员的业务发展。组织会员就行业的发展、运作及会员关心的内容进行研究、交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会员建议和要求。密切注意互联网最新科技发展动态,积极引进实用先进科技成果,踏实工作,多做实事,倡导建立文明网吧。
(四)提倡行业自律,依法制订会员守则,检查监督会员行为。防止会员违规行为的发生,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的执行情况。
(五)收集、整理、编辑业务工作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六)承办有关组织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团体会员为符合《条例》规定,具备经营资格,且证照齐备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单位,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四)个人会员为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管理、经营或关心支持行业发展的相关人士。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交纳会费,领取章程;
(四)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
本文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