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管理条例颁布已经很久了,但是中间也经过了很多更改的时期,今天就让我们来解读一下网吧管理条例吧。
首先是关于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的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是《条例》最引人关注的地方。《条例》对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如何保证这一点的有效实施呢?张新建说,《条例》规定,“网吧”要实行消费者入场登记制度和场内巡查制度。文化部门还要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管理,实行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对屡教不改,一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连续三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负责审批及日常监督,根据《条例》规定,文化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日常监督,并实行许可证管理。具体地说就是,文化部门负责“网吧”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网吧”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条例》对于审批有怎样的规定,如果你想开网吧,需要先向文化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文化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如果符合条件,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完成筹建后,再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的工作日也是20天;之后,申请人再返回文化部门申请最终审核,合格者,就可以拿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的工作日最长15天。只有拿到许可证,申请人才可以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条例》还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60台,且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两平方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的地区,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30台,且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两平方米;西部地区可以参照以上标准,适当下调计算机设备台数,但每台占地面积标准不变。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我想这也是对青少年的一种保护措施吧
网吧管理条例的颁布与更改使得网吧更加有顺序的经营着。
本文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