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由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空间大、跨度大、空气流通快,加之内部装修使用木板,纤维板等各种塑料制品和装饰物,若发生火灾时处理不当,火势向四周迅速蔓延,易形成立体燃烧。
2、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伤亡。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随意性大,高峰期间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浓烟和毒气使未及时疏散的人员造成中毒,再加上人员拥挤,秩序混乱,更会相互践踏造成人员伤亡。
3、损失大,影响大。公共娱乐场所服务功能多,大多数设有按摩、健足、餐饮、健身、录像等服务项目并通霄营业,有的公共娱乐场所位于城市繁华地带和交通要道,若发生火灾,不及时控制火势,可发展到高层建筑火灾和大面积其它建筑火灾,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4、扑救困难。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火灾,围观群众多,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消防人员的扑救;其次消防装备不适应扑救的需要;第三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被困人员多,扑救难度大。
三、当前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根据调查,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看,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中居多,少数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从检查情况看,也还存在未办理有关消防手续而擅自开业的现象。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不畅,消防管理不严格、消防设施缺乏、损坏或被锁死,自防自救能力差,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欠缺是当前公共娱乐场所仍普遍存在的问题,具体说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部分建筑物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开业。由于经营者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在开业前没有向消防部门申请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后,也没有按规定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二)所在建筑存在着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共娱乐场所大多设置在沿街房屋内或由其他建筑改造而成,不少建筑本身没有经过消防审核和验收,而且改扩建的现象也较为普遍,经营项目与建筑防火要求存在的着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建筑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难以整改的先天性火灾隐患。
(三)安全出口数量少,疏散通道不畅。安全通道堵塞、被占用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与宽度不足是公共娱乐场所普遍存在的最为严重、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