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老板认为网吧不属娱乐业
今年6月6日之前,网吧老板张先生觉得自己开网吧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他开的网吧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6月6日当天,他的网吧接到该区地税分局的一纸通知,通知上说,网吧每月纳税额从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5100余元。
通知上所列的税种有:20%的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文化事业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甚至还有5%的个人所得税,加起来总税率高达38%,这让张先生吃惊不已,觉得“开网吧的日子没法过了”。
6月1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郑州市地税局12366服务专线,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网吧一直都是作为娱乐业征收20%的营业税,现在之所以纳税额提高,是因为以前对网吧核定的营业额偏低,网吧也分淡旺季,营业额也会发生变化,需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纳税额。
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网吧5月份的营业额是4万多元,除去房租、水电、工资等各项成本开支,利润只剩下1万多元,如果再减去5100余元的税费,那么网吧每个月的利润只有5000多元,这还没有计算自己的工资。“这样,网吧经营实际是亏本的。”张先生说,他的网吧投入100多万元,考虑到设备折旧因素,如果每个月只赚5000多元肯定要赔。而在该开发区,和他面临同样状况的还有20多家网吧,这些网吧的负责人表示,近期准备就此问题联合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网吧老板们提出的最大质疑是,网吧不应该按照娱乐业来征收营业税,应该作为服务业征收5%的营业税。“网吧不属于娱乐业”的一个有力的证据是,5月19日~21日全国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但是相关部门并没有让网吧停业,而只是关闭了其中的游戏功能。记者走访郑州市网吧协会得知,目前郑州市注册的正规网吧有548家。近几日,确实有几家网吧对此事有争议,并正在向郑州市地税部门反映情况。
文化部:网吧不是娱乐场所
张先生找到的一个最主要的文件是——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得知,该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6年3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有关负责人,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时特别说明,宾馆、饭店、酒吧、茶吧、咖啡厅、洗浴、桑拿、按摩、网吧等场所,不属于本条例调整的范围。
而在有关报道中,作为网吧的最高主管部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也曾针对该条例明确指出,网吧并不在该条例管理范围之内。
网吧业能否彻底摆脱娱乐行业20%税率的阴影?文化部有关人士曾如此对媒体解释,文化部虽然是网吧行业的主管单位,但税收却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事。网吧的营业税最终能不能改,还需要文化部和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协商而定。
省地税局:全省网吧按照娱乐业收税
6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河南省地税局,负责解读税收政策的流转税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工作人员向记者出具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记者注意到,该文件开头总起“经研究,现对营业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其中第二条是关于适用税目问题,第四款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这个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全国的“网吧”取得的收入都要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20%。H
线索提供张先生
·律师观点
正方
行政管理和税收是两码事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国良律师认为,网吧不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调整范围之内,不能据此认定网吧不属于娱乐业。
另外,我国本身就没有实行严格的行业划分,而行政管理和税收是两码事,即使网吧被划归到信息服务行业,其行政管理部门属于文化部,但是作为国家最高税务管理机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税收规定仍然具有权威性。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樊东辉也认为,仅从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有关负责人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所作的解释来看,并不能从逻辑上认定网吧不属于娱乐业。
税收管理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说了算的,他们有权制定部门规章,既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专门的发文明确税收事宜,只要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冲突,就应该按照文件的规定执行。
反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越权之嫌
“税务主管部门有越权之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认为,首先,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网吧的归属问题。
《营业税条例》第二条规定:“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而现行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娱乐业涵盖了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台球馆、高尔夫球馆、保龄球馆等,并没有提到网吧。而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服务业”的定义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网吧符合“服务业”的定义。
其次,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经国务院批准。
但恰恰相反,作为国务院的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网吧按“娱乐业”征税的行为,并未经国务院批准,因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行为涉嫌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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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