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奥运火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传递,奥运热不可避免的降临到中华大地。各种行业都想利用奥运大做文章,相信有些网吧业主也在琢磨奥运期间能否多赚些钱。不过就记者多方了解到的情况,奥运热并未在网吧圈里燃烧,大部分网吧业主都保持了冷静的态度看待奥运。
网吧担心生意受影响
与很多媒体预料的相反,网吧似乎对于奥运商机并不“感冒”。对于其他行业的激战奥运题材相反,网吧业主们甚至还担心奥运对网吧产生冲击,这可能也是这个行业的现状决定的——竞争激烈、客户逐渐减少。不少网吧都无心在奥运期间进行宣传战或者价格战。湖南网协肖跃先生的话可能代表了许多网吧的看法:“湖南的整个奥运热好像还没有到来,对奥运反应很平淡,可能不比在北京。不知道奥运火炬的到来能不能激起湖南网吧奥运的激情。”
对于应对奥运网吧转播的准备,肖跃说,网吧都没有特意为了奥运去准备,以前有的都会拿出来,没有的也没有特意的去购买转播设备(如大屏幕电视)。没有世界杯足球赛的时候热闹。毕竟这次奥运会在“家门口”举行,球迷和体育迷不用担心没有转播或者无法收看转播,网吧不再成为收看比赛直播的“第二落点”。
其实不光在湖南,即便在北京,部分网吧对于奥运商机也不怎么看好。在笔者的调查中,一些非奥运场馆周边网吧的业主觉得奥运期间的生意和平时没什么不同,还有相当部分的业主觉得会给网吧带来一些冲击。不少网吧业主都觉得酒吧、休闲餐厅等一些场所会比网吧更具有收看奥运比赛的气氛。因为网吧本身主要提供的还是顾客上网玩游戏,此次奥运会又并非足球世界杯或者欧锦赛,而且比赛时间恰逢学生放假,学校周边的网吧生意更加不容乐观。
可能由于财力或者硬件条件的限制,不少规模较小的网吧都表示:并不希望玩家在网吧内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收看奥运比赛,因为会给网吧网速带来不小的影响。即便再好的机器,如果网速不佳,玩网游也会产生巨大的延迟,而那些玩网游的玩家大部分是网吧的忠实顾客。在一些实力相对不错的网吧,他们就表示并不担心网络视频侵占网速,却担心奥运期间各个部门的检查过于频繁影响正常上网的顾客。一位从业4年的网吧老板的观点比较客观:“最近‘藏独’闹得很厉害,奥运期间严格管理对网吧的安全确实有好处。
不过如果检查过于频繁,影响正常上网的顾客的情绪和积极性那就不好了。”他的一席话恐怕能得到大部分网吧业主的认同,“现在网吧行业不如前几年那么火爆,我们也不去打价格战了,顾客都相对比较稳定。虽然没有什么暴利但是还能正常经营。奥运么,和平时一样该怎么营业还怎么营业,只要别出事儿就行了。”
看来大部分网吧追求的都是稳定运营,网吧行业经过12年的磨砺,网吧业主们也能坐下来冷静思考,不会被一些“奥运商机”的媒体报道所左右,看来也是一件很可喜的事情。
大部分厂商尚无动作
在厂商方面,除了奥运TOP赞助商联想集团、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文体明星奥运宣传助威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的网尚文化,这两家可能在网吧方面有所动作外,其他很多厂商都对奥运只字不提,甚至拒绝回答有关奥运的问题。
联想向网吧提供的奥运专用机已经于去年上市,而对奥运村网吧提供的网吧及也于近期发布。联想显然会和一些对奥运题材很感兴趣的网吧联手打造宣传攻势。
而网尚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同主办《2008中国文体明星奥运宣传助威团—— “我爱奥运”中国校园啦啦队大赛》早已在全国各地展开,各路明星全面出动,在网吧开的明星见面会也不再是新鲜事。据悉网尚文化将在全国选拔10000家网吧共同参与该项盛事。
这些活动显然让两家厂商在网吧出尽风头,品牌也更响亮,至于能否让网吧获得很大的益处就无从知晓了。不过就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一些大型网吧还是比较欢迎和奥运合作伙伴一起做助力宣传。
在非奥运合作伙伴的厂商中,大部分厂商委婉表示现在“尚未考虑奥运期间营销策略”。对于在奥运期间面对奥运合作伙伴的厂商冲击能否保存住已有的市场份额,厂商们表示“现在距离奥运会还远,但是我们绝对不会开展和‘奥运’有关宣传活动”,这说明厂商的法律意识都很强。甚至还有一家网络游戏厂商对“奥运”二字讳莫如深,称他们绝对不会举办任何线上线下的和“奥运”有任何关系的活动。之前他们在雅典奥运会期间推出的纪念装备,都已经改名。
对于如何看待奥运期间网吧经营的情况,金山一名资深的网游项目负责人谈到:“奥运对于经营良好的网吧,是一次很好的商机。而对于普通的、客户群相对固定的网吧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对于暑期网游推广活动,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大部分区域来讲,学生放假期间是对网吧宣传的淡季,网吧内的活动将适量减少,形式仍然与包机免费体验为主。同时该负责人肯定了网吧线下活动能够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是增加玩家基数的最有效办法。与玩家互动比赛的活动,是网游推广活动中相对成功的一项。
看来奥运期间恰逢网吧淡季,也能难怪厂商会如此不积极。
网吧活动谨防“踩雷”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均为奥林匹克标志。“奥运两个字属于专有名称,受《条例》保护。”按照《条例》第四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的一家餐厅因擅自将奥运标识用于商业活动,涉嫌侵犯奥运会知识产权而被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据餐厅负责人的解释,他们的本意仅为表达对奥运的祝福,用意简单唯一,缘何又与“用于商业”扯在了一起?工商部门的同志这样解释,对奥林匹克标志侵权的界线主要看是否用于商业使用。虽然商家主观上可能是为了表达对奥运的祝福,但实际上是在从事商业活动,这种方式能带来预想不到的商业利益,因此是不允许的。笔者善意提醒广大网吧业主尽量避免使用“奥运”字样,如果网吧举办一些活动却不清楚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最好去文化、工商等部门询问,得到他们的许可后再举行活动。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6000万人民币的赞助门槛可以换来2008奥运标徽的使用,要举办与奥运相关的活动,费用更是要几亿人民币。那么网吧就真的就和奥运绝缘了么?也不完全尽然,网吧至少应该做好本身的服务,比如给顾客提供电视或网络的视频转播。
据悉,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转播权花落央视国际(CCTV.com)。笔者从央视国际奥运法务负责人李先生处了解到,网吧顾客可以通过央视国际网站(CCTV.com)或央视国际的授权合作网站收看到奥运节目。至于央视国际的授权合作网站会在今后及时公布。李先生还提醒广大网吧注意,央视国际将会把奥运节目的实况录像发布到网站上,供没有时间收看节目的网民进行视频点播。
但网吧不要擅自录制、发布奥运节目的视频录像,这样做是侵权行为。另外,如果有一些未经央视国际授权的网站或者视频软件盗播奥运节目的话,网吧管理人员应及时屏蔽掉这些网站和软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版权纠纷。最后,李先生还欢迎一些有实力的网吧与央视国际洽谈合作事宜,以获得更多传播上的便利。
其实奥运商机的确存在,对于一些有实力的网吧来讲,如果真的能和央视这样的媒体合作,提升的就决不是一个网吧的影响力了。另外,对那些经营状况不如以往的网吧来说,各种“专业媒体”、“专家”、“学者”、“职业策划”给大家想出的奥运宣传策略是否可行,就真的需要冷静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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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网吧新经济》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