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星VS 苹果 新一轮的较量
2012年11月,日前,苹果公司向美国圣何塞联邦法院(判决三星赔偿10.5亿美元的法院)表示,三星Galaxy Note 10.1平板电脑侵犯了苹果公司的某些专利,同时,苹果公司将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Jelly Bean版本,即Android 4.1列为新增的诉讼对象。这是苹果公司首次就专利问题直接向谷歌发难。
三星诉苹果iPhone 5侵犯三星4G专利权。根据美国加州地区法院披露的文件显示,该起诉是追加在此前三星对苹果提起的另外一起诉讼案之中的,案件可能要到2014年才开始审理。
目前,大多数智能手机使用3G网络访问无线数据,但未来很多的智能手机产品最终将升级至4G网络。截至2012年6月三星电子掌握了819项LTE专利,占全球LTE技术专利的12.7%。长期演变(LTE)技术可提供更快的数据传输速度。
而苹果公司在2011年之前LTE的专利池几乎为零,直到参与收购北电网络的行动之后才间接获得了部分LTE专利,其在全球LTE总专利数所占的份额也不过2.7%,苹果掌握的LTE技术专利为318项。芬兰Nokia手中掌握了389项LTE专利,高通也握有。
2、苹果 VS HTC
2010年3月,苹果向ITC诉称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20项专利,涉及“电话号码和其他格式化数据在短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文档上的显示”的技术,要求禁止HTC智能手机在美国市场销售。
HTC随后也提出诉讼,称苹果侵犯了其四项专利,也同样要求禁止苹果产品的销售。
2011年7月, ITC做出初步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所诉10项专利中的2项。但HTC随后提出上诉。
2011年12月,ITC做出终审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647号专利,并从2012年4月19日起,对HTC涉及该项专利的多款智能手机实施正式进口禁令。
2012年前三个季度,HTC业绩逐步下滑。在诉讼前,HTC曾是美国最大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一度占据着23%的市场份额。但遭受专利诉讼打击后,HTC在美国的销量一落千丈,今年第三季度,HTC手机在美国的占有率仅有6.2%。
2012年7月,HTC针对苹果提出反诉,称苹果侵犯其无线技术专利。HTC提出诉讼的2项专利均与4G LTE技术有关,如果胜诉,可寻求在美国禁售新iPad。自2012年8月13日以来,两家公司曾就此举行多次和解谈判未果。
2012年11月12日,HTC和苹果达成全球性和解协议,撤销当前所有针对对方的诉讼,并签署为期10年的许可协议。许可协议不仅涉及双方现有专利,也包含未来获得的专利。
或许是为了打开美国市场,HTC选择和解。有媒体披露,有美国投资公司的分析师表示,2013年HTC每销售一部智能手机,需要向苹果支付6到8美元的授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