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讯 作为盗墓小说的经典之作,《鬼吹灯》也因为剧情离奇情节真实受到了不少盗墓迷的喜爱,从目前来看,《鬼吹灯》系列小说自2006年2月发表以来吸引了数千万的读者,多次印刷,销量过千万册。基于《鬼吹灯》系列小说的好评和庞大的读者基础,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陆川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并于2015年9月23日以《九层妖塔》之名在全国各大院线放映。
不过该作品原作者天下霸唱(原名张牧野)却因为出品方对于《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的电影不仅没有给他署名,还严重歪曲、篡改原著,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原著差别巨大,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途径对侵权作品的发行、播放和传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目前西城法院已经宣判。
原告指出,导演陆川等几被告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拍摄成电影,但是电影不仅没有给他署名,还严重歪曲、篡改原著,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原著差别巨大,侵犯了他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所有途径对侵权作品的发行、播放和传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
针对电影中没有给张牧野署名的问题,被告方中影公司表示,与张牧野的合同中没有如何署名的约定。对于大幅度的改编,被告方将一个重要责任归咎于原著的题材。“原著以盗墓为题材,用法律语言概括就是,一群盗墓分子根据封建迷信进行犯罪的活动。这从广电总局严格的审查制度看,播出是不可能的。
法院认为,电影《九层妖塔》系根据小说《精绝古城》改编而成,电影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其中当然包括小说作者享有的署名权。电影《九层妖塔》权利人没有为张牧野署名,即视为侵犯了张牧野的署名权。法院判决4出品方在发行和传播《九层妖塔》时署名天下霸唱为电影的原著小说作者,并就涉案侵权行为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