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针对ST精伦电子向部分媒体发布混淆视听的侵权悖论,乐视网发表声明进行“劝诫”。
乐视网指出,精伦电子的“拿来主义”是一种侥幸心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无知和漠视,是对行业、影视剧版权方、股民既不负责的行为。希望精伦电子“悬崖勒马”,正确认识侵权行为,停止盗版,向被侵权方进行赔偿。
声明如下:
1、ST精伦电子侵权事实清楚。精伦H3为ST精伦下属家庭多媒体中心机器,未取得乐视网合法授权,便擅自提供在线播放影视剧服务,内容涉及包括《画皮》、《观音山》、《将爱情进行到底》、《即日启程》、《潜伏》等超过一百五十部的影视剧作品,乐视公司拥有上述相应影视剧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或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涵盖手机、PC和电视端,以及打击盗版的权利。未经乐视公司书面许可,擅自在线播放或下载的上述作品均为网络盗版。
2、精伦H3采用的是封闭的自由平台,与Google TV有本质区别。Google TV就是要将网络和电视结合在一起,成为一套新的全家娱乐系统,它内置了Chrome浏览器,可以浏览视频网站。而精伦H3并不是这种形式。精伦H3是以计算机担当信号源和控制的家庭影院,也就是一部预装了多媒体解码播放及客户端软件的终端设备,它呈现给用户自有平台的展示,每日更新自有平台作品,供终端用户在线观看或下载。
不管其与有无相似之处,都不是侵权的理由。即使是google TV产品,如果侵权也一样需要承担责任。
3、精伦电子侵权的影视剧,乐视网尚未将TV端的版权授权过任何一家视频网站。精伦电子声称其影视内容与国内多家具有合法资质及相应版权的网站提供链接,如确实涉及其他内容方与精伦电子合作行为亦同涉嫌共同侵权。
4、精伦电子在被告知侵权后,一方面向法院和受害者承认侵权行为,希望得以和解,另一方面却大张旗鼓地向媒体“表清白”,更有甚者,在认识到侵权行为后,仍然通过精伦H3上传6部未经授权的影片。这种行为,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伤害。
5、侵权在于播放,而不在于预存,将自己的盗版行为推给用户。H3产品中没有预存视频作品,但其通过内置客户端利用宽带传输直接调取供终端用户点播及下载的行为依然涉嫌严重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精伦电子在电子消费品领域经营多年,竟然对互联网版权如此无知,不知互联网版权已无“避风港”,用户不应为产品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精伦H3虽然没有在服务器产品中预存侵权影视剧,但是其通过互联网播出没有版权的影视剧,已经构成侵权。
6、精伦电子没有意识到盗版行为,不等于其行为没有涉嫌侵权。H3产品通过宣传海量影视剧销售获利,按照法律规定此类以内容作为主要经营产品功能的产品更应加大法律注意义务,严格审查使用影视作品权利归属,但目前此种漠视权利归属的行为令人不敢苟同。
以下是乐视网已立案和取证ST精伦电子盗播影视剧情况:
经乐视网版权部核查、取证,精伦电子盗播乐视网拥有独家网络版权的影视剧包括《画皮》、《观音山》、《将爱情进行到底》、《即日启程》、《潜伏》、《将爱情进行到底》、《观音山》、《敢死队》、《精武风云》、《第一滴血4》、《游侠》、《极速漂移》、《决战犹马镇》、《画皮》、《桃花运》、《十面埋伏》、《世界大战》、《龙凤店》、《旺角黑夜》、《全城戒备》、《山楂树之恋》、《寻龙夺宝》、《即日起程》、《爱情故事》、《恋人絮语》、《一路有你》、《列车惊魂》、《医者仁心》、《风语》、《幸福》、《延安爱情》、《单身女王》、《婆婆来了》、《邓子恢》、《欢喜婆婆俏媳妇》等158部。
乐视网是国内最早购买影视剧网络版权的视频网站,目前共有5万部电视剧、4000多部电影,据了解,乐视网现在不仅拥有50000多集电视剧和4000多部电影的影视剧版权库,还将2011年70%以上和2012年50%以上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收入囊中,包括其他的非独家网络版权资源,乐视网已经完全覆盖国内电视台所有热播剧。
乐视网呼吁互联网及网络视频产业同盟们共同谴责、打击精伦电子此类恶意网络盗播流氓行为。
附:精伦电子媒体澄清公告
2011 年 6 月 28 日,中国经济网刊登了标题为《乐视网起诉精伦电子 影视剧 IPTV 版权受关注》(以下简称“报道”)的文章,该报道称:“6 月 28 日,国内第一影视剧视频网站乐视网对外宣布,已经取证精伦电子侵权乐视网部分影视剧 IPTV 版权,目前已陆续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报道向有关方面核实情况,特作澄清声明如下:
一、精伦电子 H3 系列智能电视电脑是为消费者构建的便捷操作平台,是目前国内唯一能与 GOOGLE TV 相媲美的家庭娱乐产品,H3 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电脑,属于电子消费品。公司是电子消费品提供商,并非影视内容提供商。
二、公司尊重我国版权制度和相关法规,反对任何形式的版权侵权行为。公司服务器和产品中没有预存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影视内容,不构成对版权所有人的侵权。
三、消费者通过精伦电子的 H3 智能电视电脑,可以非常方便地观看数十万部影视作品,这些影视内容分别由国内多家具有合法资质及相应版权的较大视频网站提供链接。公司与这些网站签署了合作协议,相关影视内容的版权责任由提供内容的相关网站承担。目前本公司产品尚未与乐视网直接链接。
四、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委托法律顾问积极应诉,以避免该诉讼对本公司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公司已收到《应诉通知书》并将原件寄交律师处理,暂时无法对其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原件后,将于 2011年7月1 日披露《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30 日
本文来源:华军资讯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