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周三称,中国专业软件(软体)的盗版率并不高,通用软件的盗版率也已经大幅降低,保守估计在50%以内,国际上所言中国盗版率在90%以上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他在2007年国际版权论坛间隙并称,由于中国是一个资源短缺的国家,知识产权的保护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问题。
阎晓宏表示,互联网的发展非常迅速,但问题也很突出,中国加入互联网条约就有助于互联网产业更好的发展,也有利于中国与国际版权界开展交流和沟通."互联网条约"是指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于今年6月9日在中国生效。
他称,目前中国有80多万家网站,需要很好的规范.其海量传输和便利的使用更需要对传输内容予以确权,以保护其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否则就会打击创新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而言,互联网的版权保护是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我们掌握的基本原则是,先取得授权,然後再进行传播。"
他并提到,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版权保护的法律方面差距并不大,但执法上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中国的难题是缺乏有效的、适应新的技术条件、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以及公众对网络盗版和侵权的认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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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29,600,000篇。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