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1、唯冠苹果“iPad”商标纠纷
唯冠通过对iPad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渠道提起诉讼,全国多地查扣禁售苹果iPad。事件缘由要追溯到1998年,唯冠称“iPad”商标产品唯冠在1998年就已经设计生产,而苹果在没有“iPad”商标情况下在大陆出售其产品,商标侵权成立。
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2012年7月2日上午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将为此支付6000万美元。
2、联想从“LEGEND”到“Lenovo”
今天随处可见的联想商标“Lenovo”是联想2003年之后才使用的品牌形象,2003年之前联想一直沿用“LEGEND”LOGO,译“传奇之意”。2003年后联想需要大规模的海外扩张,而“LEGEND”商标在国外早已被合法注册,如果联想海外扩张必然会遇到类似今天苹果遇到的商标侵权起诉,为了避免相应事件的发生,联想在2003年将品牌LOGO更改为“Lenovo”,并在海外成功注册了这一商标,“Lenovo”译“创新之意”。
3、西门子抢注海信商标案
2005年3月,海信与西门子之间长达半年之久的商标抢注案落下帷幕,西门子以极低的价格把抢注的海信商标返还给海信。事件起因是因为西门子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在过去的几年里抢注了一批中国公司的商标,其中包括1999年西门子下属公司博世—西门子在德国恶意抢注海信“HiSense”商标,并在向后者索要高达4000万欧元的商标转让费。据了解,西门子当时还抢注了6家中国企业的商标。
4、高通商标侵权案件
早些时候美国高通公司曾在华遭遇商标问题纠纷,原因在于“高通”商标早被一家中国上海的本土公司注册,该公司叫做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是一家做汉字库芯片、输入法等相关技术并拥有若干专利的中国公司,92年的时候上海高通公司出品的“高通汉卡”曾在电脑行业一度热卖。
5、微软在谷歌之前抢注“Blink”商标
2013年,在谷歌宣布放弃WebKit转而开发自主浏览器渲染引擎Blink后不到一周,微软就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Blink商标申请。
在质疑微软动机之前需要指出,该软件巨头的研究院此前已经开发了一款名为Blink的Windows Phone 8应用——不过,微软过去一般不为其研究院项目申请商标。
6、苹果“iphone”商标在巴西被分享
早在2000年,IGB公司就在巴西申请了“iphone”商标,这远远要早于苹果手机首次亮相的时间。
不过,苹果却对该商标提出质疑,认为该公司并未能够在商标临近过期之前,作出得当的使用。但是去年,IGB公司推出了一款以iPhone命名的低端Android智能手机。经过长达六年的争议,法庭最终裁定两家公司在巴西共享iPhone商标使用权,理由是:“苹果公司的iphone是“世界闻名的”产品”。
关注天下网吧微信,了解网吧网咖经营管理,安装维护: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