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指出,前空姐李晓航因伙同他人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被法院一审认定偷逃税款8万余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京法网事微博称,今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晓航等三人走私普通货物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裁定驳回李晓航、褚子乔的上诉,维持原判。
京法网事微博指出:“法院审理认为,李晓航等三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李晓航、褚子乔的上诉,维持原判。”
海淘、海外代购是网购消费者颇为关注的话题,前空姐李晓航代购案也备受各界关注。在去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指出,前空姐李晓航因伙同他人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被法院一审认定偷逃税款8万余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