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文体局批准在这里筹建网吧引起群众反对。聂元剑 摄
居民举报琼山文体局违规 多数居民没看见公示,反对楼内开网吧
文体局回应:那不是住宅楼,公示期间没收到反对意见
海口市琼山区文体局批准在琼州大道71号华侨之家2楼筹建网吧,引起楼内居民强烈不满。居民刘女士称:网吧都开到居民楼内了,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国家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网吧,琼山区文体局如此做法明显违规。
家长举报琼山文体局违规
今天上午,刘女士拨打了《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据刘女士介绍:她是海口琼州大道71号华侨之家的住户。她的孩子今年14岁,是一名初中二年级学生。她要举报琼山文体局违规允许在住宅楼内开网吧。
刘女士居住的华侨之家周边开设网吧比较多,一公里的路段开设了7家网吧,孩子经常去网吧上网打游戏,无心读书上学,成绩一落千丈,让刘女士伤透了脑筋。
近段时间,刘女士听说又有一家网吧将开设到她所住的华侨之家楼下(2楼),而且,琼山区文体局已批准该网吧在华侨之家2楼进行筹建。目前该网吧正进入装修阶段,马上将开起来。
刘女士说:“如果文体部门让网吧开在居民楼内,这可真的会把住在楼内的孩子们害惨了,孩子们进入网吧上网更方便了,而家长管理孩子就更困难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第九条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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