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采访发现,个别网吧内常有身穿校服的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出入,而网吧的经营管理者不但不阻止,反而提供“临时身份证”,为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玩网络游戏提供便利。
多花钱就能“无证上网”
昨天下午,记者以上网者的身份来到河东区八纬路直沽园小区底商的一家网吧,当记者表示忘带身份证时,网吧的管理者立即表示,他能用自己的身份证帮记者开个“临时身份证”的账户上网,不过每小时要多付0.5元,他边说边给记者一张上网凭条。
本市从2003年就开始实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规定经营单位须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网吧应将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和上网信息记录备份保存不少于60天。对此,市民刘先生表示,“临时身份证”让上网实名制形同虚设。
中小学生随便进入
采访中,记者看到先后有五六名身穿校服的学生来到网吧,网吧管理者为他们都开了“临时身份证”的账户。一名学生对记者说,他是附近某中学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每周二下午放学早,就与同学到该网吧来“过网瘾”。“这个网吧不需要身份证,网管用别人的身份证让我上网,对我来说比较‘安全’。”另一名高中一年级的学生也表示:“因为未成年,到过多家网吧上网都被拒绝,但这家网吧接纳我们,所以我经常来。”随后,两名学生玩起了网络射击游戏,电脑画面很是暴力血腥,而两名学生则不时发出喊叫和咒骂声。
家长担忧孩子会变暴力
学生家长刘女士说,她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总是和同学偷偷去网吧玩游戏,“一次,我晚上9点到网吧去找他,看到他正在和几个学生玩游戏,屏幕上不时出现血腥的画面,我担心他会因此变得没有亲情感或很暴力。”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者可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被访家长希望本市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纠正个别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