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苹果指控三星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中,后者将需向苹果支付的赔偿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减少,原因是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刚刚作出了一项决定,重申这项诉讼案中涉及的一项苹果专利是无效的。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在去年10月份颁布了“初版专利局审查决定书”(First Office Action),暂时否决了有关苹果381号专利的所有索赔请求。此前,一个联邦陪审团认定381号专利是有效的,并判决三星侵犯了这项专利。据三星向加利福尼亚州北区的美国地区法庭提交的文件显示,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已经颁布了“最终版专利局审查决定书”,再次确认苹果的这项专利是无效的。
苹果指控三星的20多款智能手机和两款平板电脑侵犯了这项专利技术,内容是显示屏画面滚动至底部时会“回弹”。此外,这项专利还涵盖一些触摸屏动作在内,如拖曳文件等。根据联邦陪审团的判决,侵犯了这项专利的三星设备包括Captivate、Continuum、Droid Charge、Epic 4G、Exhibit 4G、Fascinate、Galaxy Ace、Galaxy Prevail、Galaxy S、Galaxy S 4G、Galaxy S II (AT&T版)、Galaxy S II (i9100)、Galaxy Tab、Galaxy Tab 10.1 (Wi-Fi版)、Gem、Indulge、Infuse 4G、Mesmerize、Nexus S 4G、Replenish和Vibrant。
据三星文件显示,这项决定是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在3月29日或该日以后”作出的,意味着自该局在此前的重新审查程序中作出初步决定以来,苹果未能充分解决该局担心的问题。不过,苹果可以就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这项决定向专利审判暨诉愿委员会(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提出上诉,这个委员会负责对专利与商标局的专利决定进行审查。
苹果尚未就此置评。三星与苹果之间有关这项专利的侵权诉讼案已经在去年8月份结案,当时联邦陪审团裁决三星需向苹果支付10.5亿美元的赔偿金。但在上个月,负责本案的美国地区法官露西·科(Lucy Koh)将赔偿金额降低了4.505亿美元,并责令进行一项新的审判程序来重新计算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