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两起减刑案件在北京市一中院“远程法庭”里开庭了。这是法院与监狱合作建设“狱内法庭”,提升审判质效、降低司法成本的典型尝试。
上述“远程法庭”是指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就是审判人员在审判法庭,被提请减刑的罪犯在设于监狱内的“远程视频法庭”,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和终端设备等,同步完成提讯罪犯、开庭审理或宣判等审理活动。
2014年7月,最高法颁布施行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六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开庭审理。
不过,减刑、假释审判工作的对象都是狱内服刑人员,由于监狱分布、减刑假释案件数量较大等原因,难以保证司法解释要求的开庭审理条件。长期以来,此类案件耗费了法院大量的人财物力。
据一中院统计,2014年至今,该院共开庭审理减刑案件1131件,提讯假释罪犯278件次。
“往返奔波的时间也无形中增加了司法成本。”北京市一中院审监庭庭长徐庆斌坦言,前述规定出台后,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数量大幅提升,2015年至今,一中院审监庭每年有50余件案件需要远赴延庆监狱开庭或提讯审理,分别占到该庭开庭案件数量的20%和提讯案件数量的35%。
徐庆斌介绍,以该院审判监督庭为例,辖区共有六所监狱,分别位于北京市大兴团河地区、房山良乡地区和延庆地区,其中尤以延庆监狱最为典型。“延庆监狱位于远郊,往返路程近200公里,往返时间4、5个小时已经成为常态,大大降低了审判效率,加重了法官的工作负担。”
为了提升审判效率,今年以来,一中院与延庆监狱合作建设远程法庭,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远程庭审。截至目前,一中院通过远程法庭进行开庭、提讯等审判活动已达30余次。
远程法庭的功能主要包括:开庭音视频的同步传输,庭审实时录像和高清视频存储,笔录的校对以及网络直播点播。
“审判人员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远程开庭、提讯,同时还能为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提供法庭智能预定、举证示证、集中控制等多种功能,从而达到‘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的方便’的目的。”徐庆斌说,北京一中院还将继续完善操作细则,促进远程庭审的规范化、常态化,并视情向其他监狱推广。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