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
11月30日,教育部召开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与会时指出,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795万人,其就业创业工作既面临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复杂严峻形势,要综合施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
实际上,自2002年中国第一届高校扩招毕业生毕业以来,中国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近4年更是达到16万到30万人的单年涨幅。与此同时,在高校学科设置与就业状况结构性错位,当下国内化解过剩产能造成一部分职工下岗、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用工不足等大背景下,2017届795万高校应届毕业生将面临的就业压力似乎不可小觑。
对于就业信息,《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工作要求,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及时上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实际上,近年来较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曾引发争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5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1.7%,与2014届的92.1%和2013届的91.4%基本持平,《报告》显示,大学毕业生就业重心转向民企、中小微企业、地级市及以下地区。
《通知》提出,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鼓励各地巩固并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多部门合作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等;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