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的记者发稿时,借贷宝在其简介中仍然宣传:“借钱不需要任何审核审批,金额自定,利率自定,期限自定。”如此大张旗鼓的违规宣传和操作,听上去都让人冒冷汗。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这个说你可以成为银行家可以赚取利差,这样一种做法是完全不合规的,如果发现这样一些借款人,专门是赚取利差的情况,(网贷)平台有义务进行一个尽职调查,发现这样的投资者应该拒绝他进行借款,更何况如果平台打出这样的一种赚利差的宣传,那更是不合规的,完全违背了网贷平台对平台的监管义务。中介的尽职调查,对借款人投资人的一种评估、分类,信息的一个尽职调查,这种义务是强制性的义务,如果违反了就要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这种不合规的P2P平台,滥用了这种居间人的身份,在明知道放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可能存在信息鸿沟的情况之下,在明知道这个相关资质都没有,而且这个借款人拿钱也是运作不正常用途,放款人有这个钱其实也是来源不明的情况之下,没有尽到真实的核准这种责任,那么网贷平台它也要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你对这个出借人和借款人不是很了解,然后你这个平台又撮合双方进行一个交易,完了以后出现风险,出现这个没有还贷的时候,你就开始通过你的催收系统来催收这笔债,然后加上一些管理费,我们就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在这个平台,是不是在其中是有意而为之,这么一个为了赚取催收的管理费啊,有意而为之而放纵,放任这个客户在上面来做一些这个三方的交易。
今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参与该《办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东表示,网络中介平台忽视对出借人的评估和审核,将面临法律问责。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