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讯 11月20日消息,今天北京市海淀法院今日宣判首起网约车交通案件,据悉该案系一辆登记注册为App网约车的家用机动车运营过程中因乘客开车门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损坏,从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
公安机关判定该网约车乘客负全责,乘客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及避免危险发生的控制力等确定,颜某与滴滴出行公司对超出交强险部分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认为,在从事网约车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仍有不足的,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对驾驶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