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随车携带十多部手机,引起民警注意,调查中杨某承认,是用来干网约车刷单骗补贴的。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已将杨某以涉嫌诈骗罪提供公诉。
随车携带15部手机引起民警注意
2015年10月18日22时30分许,民警在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安定公安检查站对进京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驾驶的车内有15部手机。民警怀疑,这可能是一起盗窃手机的犯罪案件。调查中,杨某承认,这些手机是他为在网约车叫车软件中通过制造虚假交易骗取补贴款而购买的。
原来,杨某在钻网约车补贴规则漏洞的空子。2015年7月,杨某发现,某网约车平台对于完成接单的注册司机给予高额补贴,于是他买了多个手机和手机号,分别下载了司机客户端和乘客客户端,用自己注册的乘客号下单,再用自己注册的司机号接单,开着空车跑完行程后,用乘客号给司机号支付10到18元左右,而该网约车平台会奖励司机大概20到50元不等的补贴奖励。
杨某先后注册了6个司机号,12个乘客号,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补贴款1万余元,后因补贴力度逐渐减小,就没有继续刷单骗补了。
“补贴大战”诱使人钻补贴规则漏洞
办案检察官介绍,近年来,网约车服务作为新兴行业发展迅猛,在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的同时,也引发诸多问题,特别是“烧钱”式经营管理方式引发的补贴大战,高额补贴诱惑造成接单不如刷单挣得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宁愿跑空车刷单,也不愿意真实接单挣辛苦钱,直接动力就是补贴金额远超跑空车的油费成本,使得网约车司机的非法所得超过了犯罪成本,诱使行为人利用补贴规则漏洞骗取钱款。
检察官告诉记者,除了规则制定不当外,网约车平台对司机注册审查不严和对运营过程监管不力,也是造成平台损失的重要原因。网约车平台信息审核主要以手机号码为根据,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司机账号,但通过多购买手机或手机号的方式,就可规避了一人一车的审查要求。且以手机号码为根据的审核,未与其他的信息关联审查,如未在司机客户端处与提交的身份证号和驾驶证号合并审核,造成审核无法起到识别申请主体和避免一人多号的作用。
对已经注册的司机接单运行情况,该平台缺少必要的监管和甄别技术手段。虽然网约车平台对司机制造虚假交易骗取奖励金的现象有所发觉,也采取了一定的排查措施,但因缺少进一步的技术数据分析和甄别监管机制,难以确定已经发生的行程中具体哪个行程是虚假交易,也就无法予以相应的惩罚,这进一步刺激了刷单骗补行为。
利用补贴规则刷单骗补初具产业链
检察官告诉记者,杨某刷单骗补案绝不是个案,利用补贴规则刷单骗补已初具产业链。在QQ群里,“专车刷单赚钱分享群”等名目的聊天群随处可见。为规避惩罚,群内交流还使用了暗语,如“护士”代表专门刷单的乘客,“病人”代表接单的司机,“打针”代表刷单,有的甚至提供一条龙服务,只要提供注册的司机账号和密码,其余都有职业刷单人操作,双方在骗取的补贴款中按一定比例分成。
职业刷单人甚至不需要亲自去跑,通过安装模拟定位等软件,即可随意更改定位信息进行虚拟操作。虚拟定位、自动接单、虚拟行使等步骤,刷单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并骗取补贴款。
办案检察官认为,高额补贴式的“烧钱”模式本身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事实证明,“烧钱”模式也是不可持续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终会选择以改善服务和满足公众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创新企业。网约车平台补贴的额度和幅度都没有了过往的力度。
11月1日随着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实施,填补了网约车行业的法律空白,将网约车经营服务纳入法治轨道。检察官发现,由于网约车新政对网约服务车辆和网约车驾驶员都进行了限制性要求,造成从业司机数量大幅减少。为扭转网约车司机数量减少态势,平台补贴制度又见抬头。
检察官提示,高额补贴虽能带来漂亮的在线用户量和活跃度数据,成为企业快速融资的资本,但在公平公正的法治市场经济环境里,任何规则创设创新都应遵从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否则不仅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最终也会成为规则的受害人。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