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方面,小米应该说有“切身感悟”。
2015年12月,小米被一家名为BlueSpike公司诉至美国东德州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指责小米通过Tomtop销售的智能通信设备涉嫌侵犯其在美国拥有的专利权。
事实上,当时在美国向小米提起专利诉讼的BlueSpike公司也是一家NPE机构,在起诉小米之前,它之前已经在美国对华为提起过专利侵权诉讼。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93亿部,其中来自中国地区的手机品牌合计出货量高达5.39亿部,占全球比重超过四成。
简单说,如果能在中国市场获得法律保护,NPE机构既可实现对涉嫌侵权对象的有力狙击,也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如果说,此前NPE机构还主要在境外,比如美国或欧洲市场,对国内厂商造成一定的诉讼风险的话,那么,伴随NPE机构将诉讼战火烧至国内,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如果应对不对,不排除也会在国内卷入专利侵权纠纷。
不同于苹果与三星、华为与三星之间的专利诉讼,由于诉讼双方都是智能手机厂商,双方通过专利积累实施交叉许可或依托各自实力专利发起起诉,可实现一定的制衡。
面对来自NPE机构的专利诉讼风险,对国产手机厂商来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战,要么和。
“战”则需要通过专利无效程序确认专利无效,“和”就需要为使用相应专利而付费。
更糟糕的是,即使是华为、中兴等专利积累深厚的公司未来也难逃此劫,更不用提OPPO、小米、金立,vivo,而对于专利实力最弱的魅族来说,不排除成为此类机构未来争相起诉的对象。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