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最高法庭近日公布了一份听证计划,将于10月4日举行听证会讨论苹果三星设计专利案的赔款事项。
据悉,此次苹果三星专利案涉及到的是外观设计专利。该案件是关于产品的非功能外观属性,该案将决定侵权人是否应当为出售的每一个侵权产品缴纳罚款。听证会将着重讨论两个问题,一为所涉设计专利适用范围,二为赔偿金额应该由什么来决定。
事实上,早在1842年就出现了外观设计专利,国会在机械发明专利之外对专利法的适用范围加以拓展。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的电灯设计专利以及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Cornelius Vanderbilt)的机车专利都可以归为此类范畴。
现代社会,时尚的外观设计往往可以定义一个高档品牌。而随着3D打印技术以及数字化建模的发展,外观仿冒也变的越来越容易,使得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要性越来越大。福特在其F150皮卡上就申请了诸多外观专利。
而在此次苹果三星专利案中,三星涉嫌侵犯了苹果iPhone外观设计中诸如长方形外观、弧形圆角以及黑色屏幕上的多彩圆形等设计专利、此前第九巡回法庭根据现行联邦法律,要求三星根据侵权产品的“利润总额”支付高达10亿美元的赔款。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产品所采用的侵权设计促成了产品销售。但包括电子前沿基金会在内的诸多批评者认为,第九巡回法庭的做法过于宽泛,将会导致专利所有者频繁起诉所有相关的数码产品,要知道这些数码产品都会不可避免的包含某些专利细节。
美国政府并未支持任何一方。但认为巡回法庭基于所有产品利润计算罚款的方法“严重过量”。其督促将案件发回重审,重点是确定该手机侵权的设计元素。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