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仍然层出不穷,继徐玉玉、清华教授遭遇电信诈骗后,武汉市一位留美博士侯先生回国不久后,就遭遇冒充公检法的犯罪团伙,被骗取100多万元。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负责宣传的李姓工作人员处得知,目前洪山分局关山派出所已于9月24日立案,案件正在侦查中。
信息泄露报案被告知参与非法集资
侯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美国学习多年,获得博士学位后于今年7月回国,目前使用的电话号码是回国后办理的。据侯先生介绍,家住武汉的他在9月11日上午接到归属地为苏州的座机号码来电,对方称其有长时间未取的快递。在快递人员为侯先生转接了“顺丰客服”后,客服告知快递为个人护照,护照一直在身边的侯先生心生疑惑,告诉快递人员快递并非自己护照。
“顺丰客服”人员再三询问侯先生是否认识申请护照的人,在得到侯先生的否定回答后,“顺丰客服”提醒侯先生的个人信息可能得到泄露,建议他立即向公安局报案,并随口问是否需要帮忙报案。侯先生告诉记者,他知道这是假护照所以随口答应了。在“顺丰客服”转接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公安局电话后,一位自称县公安局刘姓民警接了电话,“刘姓民警”在沟通过程中还“提醒”侯先生,为避免诈骗,建议他用114查询公安局号码是否和本机号码一致,查询无误后再立马打过来。
确认号码的侯先生未再怀疑对方身份,立即给“刘姓民警”回了电话,侯先生告诉对方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可能被他人利用办了假护照。对方询问基本情况后称,如果侯先生的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申请护照这一情况属实,则会通知出入境管理局立马注销假护照。
在被询问案件具体细节过程中,“刘姓民警”称还查询了侯先生的犯罪记录,发现其参与到“蔡锦聪集资诈骗案”中,目前已成为犯罪嫌疑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拘捕七日,并立马执行。“刘姓民警”为侯先生转接了浦江县公安局专门负责此案的一位“陈姓队长”,这位“队长”继续审问了案件细节,并在电话中宣读了“拘捕令”。
高度仿真的办案步骤和诈骗网站
“陈姓队长”告诉侯先生,除需要拘捕七日外,公安局还需对其账户里的资产进行审查。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要求侯先生把各个账户里的钱都转到指定账户里,清查无误后再全部返还。刚回国的侯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时很怕被拘捕会造成恶劣影响,慌乱之中立马答应了转钱。当时家里停电的侯先生立马跑到附近的宾馆开了房,按照对方的要求转了卡中的39万元,回家后又转了支付宝里的五千元。
侯先生对记者说:“在沟通过程中,自己不太懂公检法办案步骤,但是感觉他们很专业”。他在得知自己的资产要全部被清查后,请求对方留一些钱,以便度过刚工作的这段时期。“陈姓队长”在听说侯先生的难处后,给他提供了“高姓检察官”的电话号码,在三次拨打电话号码无人接听后,“陈姓队长”给了侯先生“高检察官”的私人手机号码,并善意提醒其如何更礼貌的请求检察官。“高检察官”接听电话后,先询问是如何得知他的个人手机号码,在得知是“陈姓队长”告知的,“高检察官”立马打电话训斥“陈姓队长”,并让他写检查。
在加了“高检察官”的QQ好友后,对方要求侯先生安装相应的软件,并发过来一个仿冒最高检的网站链接。慌乱之中的侯先生没有注意网址,在对方的电话指导下,一步步输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向对方支付了39万元。记者根据侯先生提供的网址,任意输入几个数字后,网站则转向一个和最高检网址十分类似的网站,不仔细辨别网址,很难从网页上分辨真假。
支付款项成功后,加了侯先生微信号的“高姓检察官”的“书记员”,还给侯先生出具了一份高度仿真的盖有上海市第一人民检察院公章的收款证明,证明上有详细的个人信息以及案件细节,甚至还有主办此次诈骗案的上海市第一人民检察院具体承办检察官姓名。而这位假冒的书记员姓名,经过网络查询,和浦江县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姓名相一致,并且微信朋友圈内容大多与工作相关。
诈骗分子称案件涉密勿外传
在陈先生给对方打款39万多元后,对方称除清查资产外,拘捕令仍然存在,“高姓检察官”告诉侯先生,自己已经向上级求情,并以职位做担保,但免除七日的拘捕需要交一定数量的保释金,金额为15万到100万元。之后,侯先生立即向家人、朋友借钱,凑齐了15万元。
9月12日,侯先生收到一份盖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章的死亡证明,“高姓检察官”告诉侯先生,此人因诈骗案损失100多万而跳楼自杀,所以侯先生需要提供更多的钱来证明无犯罪动机,最低保释金从15万升到了50万。到了9月13日11点多,侯先生已经筹集了49万多。
“高姓检察官”随后称自己去国外办案,此后与侯先生联系的书记员要求侯先生继续补足100万,并劝告“国内冤案时有发生,凑齐有助于自证清白”。最后,侯先生把自己支付宝里仅剩的2900多元也转过去了,前后转了10多次共计78万元多。加上先前转的39.5万,共损失110多万元。
期间,侯先生被告知所涉案件涉密,不得外传,否则将会面临三至七年的监禁。与此同时,他还需要给检察官和书记官及时汇报情况,晚上则需每两个小时汇报安全,有新款到来,必须立即报告。有任何公安电话打来,如果对不上暗号,就不接电话。
9月20日下午5点多,“书记员”告诉侯先生“批准了”,但此后侯先生再也无法联系上相关人员。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