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8月8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近日在其官网上公布了一则案件快报,由于送餐员在送餐过程中撞伤他人,饿了么被判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5.7万元。
送餐员张某在送餐过程中从后方将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学生赵某撞倒,造成后者右侧胫腓骨远端骨折,经认定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赵某后将送餐员张某以及“饿了么”的运营方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父母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新东方旷课损失费、新东方学费、诉讼费等共计114,4817元。另外,康复费、美容费、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法庭上,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事故事实以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因为送餐员张某在送餐过程中实际上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司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拉扎斯网络科技公司最终被判定需赔偿赵某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