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字遗物”的合理处理,成为“寄托哀思”的另一种形式,是对生者的莫大鼓励。同时也让已经结束生命的逝者,通过科技在网络上开启“第二人生”。
目前国内还未推出类似的服务,是时候可以在尊重当事人的遗愿上为其家人朋友留下“数字遗物”以留作念想。
就算“我”死了,有些东西也不想让人看到
对于“数字遗物”的处理,还有另一个问题:
即便是逝者,也需要尊重其所拥有的隐私权。但如何区分什么样的东西是逝者愿意留给生者看,而又有什么样的东西是想“带进棺材”不愿公之于众?
毕竟你也不想在死后被亲友发现藏在电脑里的丑照。
看来,我们生前都要考虑下这个问题了。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