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讯 7月28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发布暂行办法之后,也意味着网约车终于合法化,广大专车司机走出了法律的灰色地带,而乘客在未来乘坐私家网约车时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与约束。
对于私家车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之前传闻当中的营运八年强制报废政策已经变更,当私家车营运超过八年之后可以退出营运市场而不报废,营运里程超过60万公里之后将会强制报废。
除此之外,本次新政还规定,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需要满足以下六点: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拟开展业务相适宜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了在注册地登记备案之后,你还需要在服务所在地登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人民日报及时为大家整理了网约车答疑,最令网友关注的便是价格问题。人民日报指出,在网约车合法化之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相应的出租车汽车发票。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