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7月1日正式实施后引发热议。7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了进一步解读,对于目前网络上流传的一些焦点问题,如审批时间、“审批需提供2部手机5张光盘”、“代办中介”等问题做出回应。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解答《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
1.问:总局印发《通知》的目的何在?
答: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和移动智能终端的广泛应用,我国移动游戏市场取得快速发展。在市场空前繁荣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明显的问题,部分游戏作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侵害消费者权益;还有些游戏作品侵权盗版,侵害创新企业利益,等等。这些问题作品的存在不仅侵害了涉事企业和消费者权益,而且影响市场秩序,损害行业整体利益,严重者更是败坏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国家形象。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游戏作品内容导向和质量,促进我国移动游戏出版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总局印发《通知》,强化了出版服务单位的内容质量审核责任。同时,总局也充分考虑移动游戏特点和行业特性,采取诸如分类审批管理、简化审批程序措施,提高移动游戏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2.问:总局对“移动游戏上网出版”实施审批依据何在?
答:“网络游戏上网出版”的审批职责,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总局行使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具有明确的行政法规依据。移动游戏作为网络游戏的重要品种,对其实施审批是题中应有之义。具体分为:一是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的移动游戏作品的审批,属于国务院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27015号,依据是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二是对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的审批,属于国务院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27053号,依据是《出版管理条理》。
3.问:各类移动游戏的申报要求,审查审批流程及时限有何不同?
答:总局对申报材料的要求,是基于游戏审批工作的实际需要,并考虑行业发展实际总结得出的,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目前,为保障移动游戏作品质量与导向,同时兼顾移动游戏产品特点与行业实际,《通知》对移动游戏实施了分类审批,分别是《通知》中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表述类别。这三类游戏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目录,均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门户网站上查询(网络路径:总局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出版类——互联网审批事项)。
对《通知》第三条所指的移动游戏,在申报时仅需提供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及相关证照复印件,无需提供游戏审查帐号及设备。对此类移动游戏,在总局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环节上一般不会超过10个工作日。
对《通知》第四条所指的移动游戏,因需要总局进行内容审查,所以除需提供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主要是游戏账号、游戏安装包或1部游戏审查设备等。对《通知》第五条所指的移动游戏,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与此前总局对审判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所需材料保持一致。总局对这两类移动游戏的审批时间,将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大大压缩。根据我们统计,此前总局审批网络游戏的最短时间只为11个工作日,今年以来的平均审批时间在40个工作日左右,只有极个别出现多种内容问题的网络游戏,审批时间才接近了80个工作日的上限。
对于近期网络舆情流传所有移动游戏游戏申报审批都需要提供“2部手机5张光盘”的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建议大家到总局门户网站认真了解详情要求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审批。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4.问:移动游戏出版审批是否收费,是否存在“加急办理”通道?
答:(1)。总局和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移动游戏出版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仅在移动游戏出版审批中不收费,在其他的游戏出版审批中也不收费。
(2)移动游戏出版审批程序根据《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任何所谓“加急办理”的通道,请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游戏企业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政策法规,不要轻信网络谣言。
5.问:社会上存在一些所谓“代办版号”的“中介”,总局对此如何看待?
答:目前在游戏企业内俗称的“版号”,其实是指游戏作品在通过出版审批后获得的出版物号,也是一部游戏作品合法出版后的“身份证号”。移动游戏作品必须是由具有游戏出版范围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向总局申报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出版的。总局既不允许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申报游戏作品出版审批,也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所谓“代办版号”的中介服务。
对于那些打着“代办版号”等旗号借机敛财甚至诈骗的“中介”组织或个人,总局持明确反对态度。如果有出版服务单位参与其中,欢迎社会各界向总局举报。涉嫌犯罪的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