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讯 虽然说在之前一直在电商当中存在假货的问题,不过通常情况下,这种假货只是存在于大的电商网站的第三方卖家当中,对于自营商品来说可靠性还是有所保证。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家起诉卖家和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请求法院判决卖家退货退款并赔付3倍损失共计26280元,京东公司作为销售平台提供方,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庄先生诉称,其2016年4月27日在开设于京东公司的卖家店铺购买ThinkPad X250电脑一台。经联想售后服务站检测显示电池使用时间为2016年1月,即在机器出厂之后,其购买之前,电池已经激活,机器并非为全新未拆封。
庄先生与卖家协商无果于5月4日提交交易纠纷但,申请京东公司调解,京东公司反复以“卖家有正规供货渠道、联想授权经销”为由拒不承认电脑为非全新机器。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经联想客服证实,该卖家并非为联想授权经销商。
京东公司于5月27日关闭交易纠纷单,后经消费者协会调解仍未果。故诉至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两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