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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还对2016年1月8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记忆犹新吧?由于采用庭审直播,以及涉黄的敏感性,声势浩大的热烈讨论使得案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快播案无疑成为一堂空前成功的法治公开课,通过直播把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等各环节放在阳光下“曝晒”,让司法可以顶住舆论压力,体现了司法公开与现代技术发展的完美结合。
现在,也就是今天早上9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快播侵权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腾讯公司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对快播公司做出26014.8万元处罚。该著作权纠纷经广东省版权局行政复议,及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快播公司均表示不服,后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高院的审理同样采取了庭审直播方式,虽然侵权远没有涉黄的话题度广泛,但这样的好戏连台方式,也再次将快播推向了舆论的高点。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期待法庭再次给出一份让民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终审判决文书。
相对于快播是否传播了淫秽物品牟利,司法要让一般民众理解快播是否构成了侵权,难度更大。笔者粗略看了下评论,同上次涉黄案件直播时一样,本次负面评论还是占据主导地位,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评论快播侵权案件的人非常少。这些评论者大多从自己朴素的法治情怀出发,认为快播便利了自己,“快播提供的是链接,不是产品,不构成侵权”。同上次将矛头指向乐视一样,这次网民们又将矛头齐刷刷的对准了腾讯,并且认为“最没资格举报别人侵权的就是腾讯自己”。何为侵权?侵犯何种权利?处罚依据是什么?处罚金额的理由是什么?为什么不去处罚其它公司?为什么偏偏是快播……这次庭审需要传递的信息太大,要让民众理解司法的结果,可能更加困难。
举报是合法权利,被举报是矛头众相所指的结果。为了正版,各大视频网站都已耗费巨资开展知识产权大战,而快播却说自己仅仅是因为技术问题就避开了知识产权问题而实现盈利,在业内可能算是挑战了商业底线,被举报只是迟早的问题。如果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只是恰好被一阵网民“喜闻乐见”的风吹到了风口,本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绝对是著作权保护这个巨浪将快播打翻在地的起点。快播的倾覆,绝对不是民众愿意看到的结果。如果终审维持26014.8万元行政处罚,将令快播何去何从?即使快播始终标榜自己是做技术的,但是技术一旦触碰了正版的红线,必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快播案件只是给其它通通带有盗版原罪的视频网站开了一道司法的口子,后续市场如何健康发展,需要整个行业乃至政府、律师等全面护航。
在知识产权日趋重要的今天,正版才是王道,版权已经成为视频网站的核心资源和盈利重心。法律的终究归法律,情感的终究归情感。网民再愤怒,也难改司法的客观公正。对笔者来说,只是希望司法再公正一点,再给快播一些改正的机会,令我们可以看见改良后的快播,铩羽归来!
律师简介
刘慧慧,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人大法硕。擅长领域:民商诉讼,互联网金融。热爱原创,发有大量小文:《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完善》、《承租人能否要求征收部门损失补偿》等。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