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已对北京知识产权法庭提出行政诉讼最终结果有待司法程序进一步裁定
一纸有关苹果手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近日刷爆朋友圈。根据相关公告信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决定书》中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hone6/iPhone6 Plus两款机型。这是继十年前iPad名字使用权诉讼,近年来小i机器人诉siri专利诉讼之后,苹果在中国再一次陷入侵权风波。
苹果已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
苹果公司在昨日发给北京青年报的事件相关声明中表示,“目前,包括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和iPhone SE在内的全部机型都在中国市场销售。我们已于上个月对北京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审理中。”此次苹果被告侵犯手机100c的外观专利,该项专利持有人为深圳佰利营销服务公司。
截至发稿,北京青年报记者登录苹果中国官网看到,目前在售iPhone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6以及iPhone SE三大系列,其中iPhone6及6plus产品介绍及购买链接、“添加到购物袋”订单页面,均可正常显示。
最终结果要等司法程序进一步裁定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互联网及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赵占领告诉北青报记者,知识产权局发出的相关判定通知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类似行政裁定,不服裁定可以在15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而与专利侵权相关的行政诉讼,预计审理时间会相对较长,并没有一定的时间标准。赵占领认为,其时间至少在半年以上,同时一审二审两审加在一起预计时间有可能达到一年以上,甚至两年。
案件最终结果还要等待司法程序的进一步裁定。赵占领分析指出,如果法院认定苹果产品构成侵权,则苹果的相关产品会面临禁售。
专家:专利拥有与公司大小无必然联系
通信专家项立刚认为,每个企业都有可能在自己的领域中形成专利,专利的拥有与公司的大小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外观专利的微妙之处在于,并不是技术水平高,能力强的就一定有外观专利。”项立刚指出,大企业做得很好,但没有申请,就没有专利,小企业申请了,就有专利。佰利申请专利并且拿到了专利,这是客观事实。
项立刚认为,一些网友认为大企业才有可能有专利的意识是偏颇的。此案例的最终裁定结果应当是相关专业人士根据法律法规、专利申请情况综合作出,其他不结合专业判定的单纯舆论判断是没有价值的。对于苹果,他认为,苹果一直以来保持着正式发布前不提前披露产品细节的严格保密传统,但也许恰因如此,错过了尽早提交产品专利的时机,通过这一侵权纠纷也应该反思自己一直以来延续的传统做法,对其发布机制作出调整。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