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情人手机时无意中发现她与其他男子的暧昧信息,张某一怒之下将情人支付宝及微信内的钱款转到自己账户。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最终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张某与小梦是公司同事,两人各自有家庭,因工作上多有接触,两人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
2016年2月15日凌晨,张某下班后感觉有点冷,就到他与小梦共用的储物柜里拿了小梦的外套穿上。张某拿出自己的手机想玩一会儿,发现手机没电了,就拿小梦放在外套口袋里的iPhone6手机准备玩游戏。因两人的“特殊”关系,张某和小梦都知道对方手机的解锁密码,张某可以轻易打开对方的手机查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张某发现小梦背着他另有“花头”,QQ和微信中还有和其他男人的暧昧信息。张某顿时妒火中烧,认为小梦把自己给她的钱用在了其他男人身上。张某立刻将手机偷走,回家路上,张某越想越气愤,觉得要把自己的损失“弥补”回来。因小梦的支付宝已设置不足500元的转账不需要输入支付密码,张某就使用该手机将小梦支付宝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内的人民币4000元分八次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并利用其知道的支付密码,将小梦微信钱包内的人民币639元给自己的微信号发了几个“大红包”,随后将该手机丢弃到河中。
发觉手机不见、支付宝钱款被转走,小梦立即报警。案发当日下午,张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iPhone6手机一部价值3112.5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小梦赔偿了所盗钱款及手机费用合计5000元,小梦也对其表示谅解。
常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于这样的案件,法官提醒市民,如今电子支付时代,在提供生活便捷的同时,也往往会给别有用心的人轻易利用。因此建议市民在电子支付平台加设密码,避免个人财产损失。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