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技术创新的发展,中国互联网企业及新兴企业“将会面临一系列来自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NPEs(Non-Practicing Entity,非专利实施实体)以及开源软件专利权人的专利纠纷,同时在网站上提供产品的互联网企业也会面临间接侵犯专利权的纠纷”。
4月23日,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在京发布《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5)》。报告以企业的专利布局情况为视角,考察中国互联网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并对未来互联网企业的专利纠纷进行了预测。
“中国早晚得有一场专利恶战。”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告诉澎湃新闻。
张平团队选取了新兴的互联网公司(包括移动终端设备公司)、传统的通讯公司两类企业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对国内外20家具有代表性的公司进行了技术发展、专利布局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报告认为,虽然传统通讯公司的专利数量仍普遍高于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但后者的技术创新实力也在快速成长。
据张平团队统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从中国境内专利申请数量上比较,传统的通讯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都在1万件以上,其中三星、华为都在5万件以上。
在互联网领域,腾讯的专利数量位居第一,数量为9540件,预计腾讯将在2016年成为首家专利数量突破1万件的中国互联网企业。
百度与奇虎360处于第二方阵,专利数量分别为4440件和4009件。小米专利申请数量为3210件,但其近几年专利数量增长速度很快,预计随小米移动终端的发展,小米的专利数量将在不久后进入第二方阵。
BAT当中,阿里巴巴在中国的专利数量为2458件。乐视与谷歌的专利数量分别为1513件和1320件。其余互联网公司的专利申请数基本上处于1000件以下的水平。
由于传统通讯企业在多年的研发中掌握了大量的互联网基础专利,特别是通讯与数据传输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新兴互联网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面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的侵权诉讼。
张平团队认为,因为国内的互联网企业普遍成长年限短,积累的专利总数大部分不足万件,这些企业在面临专利纠纷时,还不具备完全的防御能力。
报告提及,未来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一方面可能会面临来自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目前中国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通讯企业之间的专利数量差距较大,中国的互联网及相关的新兴产业只要涉及移动终端的商业产品开发,必然会面临来自于传统通讯企业已经积累的大量专利的侵权诉讼风险。
面对专利“短板”带来的威胁,互联网公司不得不在关键技术领域如社交网络服务、搜索服务、地理位置服务、安全保障、云计算等方面展开专利布局。
从国外的案例看,互联网企业往往还通过专利侵权诉讼与传统通讯公司相抗衡。
报告举例,2000年后,苹果、微软及谷歌进入智能手机的系统研发,因为三家公司都不是任何通讯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因此它们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策略以弥补在通讯领域技术标准中的专利“短板”。苹果的策略主要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通过禁令及高额赔偿费的威胁与通讯公司达成有利于其的和解条件,从而获得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
例如,苹果以其拥有的“圆角(rounded corner)”外观专利与“滑动解锁(swipe to unlock)”外观设计专利诉摩托罗拉、三星及HTC专利侵权,并申请禁令救济。尽管Apple所诉的被侵权专利只有6件,但其要求智能手机价格的10%作为专利许可费赔偿。
报告还提及,中国互联网企业可能会面临来自NPEs的专利纠纷。
NPEs是近年开始活跃的专利经营实体,NPEs让专利领域中的创新活动成为一种商业投资行为,发明投资与投资其他领域一样可以直接从市场盈利。
“NPEs并不进行生产制造或产品销售,主要是针对市场行情,选择竞争活跃的技术领域,从其他公司或个人手上购买专利,或者看好‘猎物’之后有针对性委托研究获得专利,然后通过诉讼索要高额专利赔偿予以牟利。”
在美国,“为了避免NPEs对创新所产生的抑制作用,美国已经采取了立法及行政措施,对于NPEs主张权利给予较高的责任以防止NPEs的滥诉行为,但实际上NPEs也在不断地调整专利申请及诉讼策略以应对美国相关的改革。”
张平说,中国的专利经营公司起步晚,都在中小规模,还没有出现国外的专利巨无霸,报告的目的正是要给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一个预警”。
除了来自标准必要专利和NPEs的专利纠纷,报告认为,中国互联网企业还可能面临来自于开源社区的专利纠纷。
开源软件越来越多地和商业软件结合,生长出上百种不同条件的许可证。“当大家都利用底层代码的开放资源,而在接口和上层应用程序中依然允许部署专利,并且有不同条件的许可证发布,这就导致后来者在编程接口、组合产品中无法厘清众多复杂的许可证关系,使其掉进‘许可证丛林’。”
报告称,相比进入“专利灌丛”的封闭软件,开源软件的成本较低。尽管开源社区对于中国互联网企业的管理尚处于观望阶段,但随着这些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未来开源软件基于合同所具有的约束力某种程度上将比专利权许可带来的约束力更强。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