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教育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员出现由他人代写的作假情形,可以撤销学位获取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申请学位。对于论文中介的经营行为,由于他们没有在经营范围内经营,工商局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