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据连线杂志报道,苹果与FBI之间的解密之争草草结束,双方都希望美国国会能够提出某种妥协性解决方案。现在,国会给出了答案,也是“针对加密表达了最极端立场”。用民主与科技中心首席技术专家约瑟夫·洛伦佐·霍尔(Joseph Lorenzo Hall)的话说:“这基本上将端对端加密技术列为非法行为。”
北卡罗来纳州共和党籍参议员、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理查德·伯尔(Richard Burr)与加州民主党籍参议员、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副主席黛安娜·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近来提交议案,试图应对越来越强大的加密技术。在没有正确密匙的情况下,任何人(包括执法机构甚至研发加密技术的科技公司)都无法破解。
这份议案的要点包括:在法庭令要求下,任何科技公司都需要解密加密数据,或提供解密数据所需的技术帮助。但该提案并不提供公司如何解密数据或技术支持的指导。任何被迫提供帮助的公司都将获得补偿。
范士丹-伯尔提案出现之前,苹果与FIB已经就执法机构是否应该解密恐怖袭击嫌犯iPhone展开大战。FBI试图迫使苹果开发软件,帮助其破解恐怖嫌犯的设备。但是苹果坚决反对,认为此举可能危及其所有用户安全。最终,FBI宣称获得第三方帮助,已经可以破解iPhone。
尽管FBI撤诉,但却导致解密大战中许多重要问题没有获得明确结果,包括法庭是否能够强迫科技公司解密解密数据、或强迫其开发工具进入设备。范士丹-伯尔提案试图为执法机构提供清楚明确的法律授权,允许他们在调查中要求科技公司解密数据。
如果这部提案获得通过,将对近年来消费产品中崛起的端对端加密技术形成根本性挑战。因为这项技术的关键就是没有正确密匙或密码任何人都无法解密数据,支持者称这对保护用户安全和隐私至关重要。苹果、谷歌、WhatsApp以及其他科技公司都必须削弱自己的安全机制,或准备按照法庭要求开发工具侵入自己用户的设备中。
范士丹-伯尔提案刚一提出就受到重创,路透社报道称白宫似乎不支持它。奥巴马总统此前曾公开驳斥所谓的“加密技术威胁”,同时警告人们不要“过于迷恋手机”,声称完全不管执法部门遇到的破解加密数据难题“也不是正确的办法”。到目前为止,奥巴马政府还未公开表态支持还是反对范士丹-伯尔提案。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奥林·科尔(Orin Kerr)表示,这部法案中的强制解密并非只要求科技公司提供合理援助,而是必须提供解密所需的必要援助。换句话说,这部法案并未考虑到科技公司面临的技术挑战,比如他们的产品是否已经设计为允许拦截或加密。当FBI试图强迫苹果开发软件帮助解密iPhone时,许多人认为FBI的要求已经超越了“合理援助”界限,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按照范士丹-伯尔提案来看,科技公司没有这种防护权利。可以预见,这部提案可能受到安全界的抵制。安全专家、Open Tech Institute负责人凯文·班克斯顿(Kevin Bankston)说:“我在科技政策领域工作了20年,这是我见过的最荒谬、危险以及由技术文盲提出的议案。范士丹-伯尔提案将令硅谷感到尴尬,它将破坏安全、创新以及技术经济。”
班克斯顿与霍尔指出,范士丹-伯尔提案没有明确指出任何“后门”或其他方式以平衡隐私与加密分歧,甚至宣称不要求对产品进行任何缺陷设计限制。相反,它只要求科技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解密数据或执法机构自己获取数据的方法。霍尔称这非常霸道,提案要求科技公司必须提供解密数据,不管科技公司如何去做。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码学教授马休·格林(Matthew Green)称:“不难解释白宫为何拒绝支持范士丹-伯尔提案。因为他们试图使用幼稚的方案解决复杂的问题。”记者和政策分析家朱利安·桑切斯(Julian Sanchez)认为这部提案缺少可行性的技术细节。
范士丹的发言人汤姆·门策(Tom Mentzer)代表提案两位发起人表示:“我们依然在讨论议案,还无法对议案中的法律条文进行评论。可是我们的潜在目标非常明确:当法庭令发出,要求科技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技术帮助或提供解密信息时,法庭令必须得到执行。没有任何人或公司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