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场比赛,“阿法狗”对弈李世石已经结束。作为一次人工智能秀,这个热潮才刚刚袭来。
我们在为谷歌人工智能技术的感到叹服时,也无需妄之菲薄,多少要对我国技术人员的智慧留有信心。
至少在人工智能雏形或理念兴起之时,我们并不落后,对于未来的创新或应用,我们也未必比会输于其他国家。
“4:1”。
这是在与前世界围棋第一人、韩国九段名将李世石的对弈中,谷歌人工智能“阿法狗”(AlphaGo)机器最终取得的战绩。
这场“人机大战”或“人工智能PK人类智慧”的全球网络直播秀,全程的关注人数、传播速度以及影响范围应该已超过1997年深蓝击败国际象棋大师卡斯帕罗夫的世纪之战。
如果说,1997年深蓝大战卡斯帕罗夫宣告了“电脑或计算机”的到来,那么,这“阿法狗”对弈李世石或将让“大数据或深度学习”更加贴近现实。
在人工智能概念热浪袭人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布局如何?是深陷被动跟随之中,还是能做到与世界同步?
人工智能非新概念:我国最早可追溯至1993年
从概念上来看,“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并非新概念,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科学家提出。
有观点认为,人工智能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也有观点认为,除了计算机科学以外,人工智能还涉及信息论、控制论、自动化、仿生学、生物学、心理学、数理逻辑、语言学、医学和哲学等多门学科。
但是,不管怎样,人工智能的发展历史是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史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
以人工智能领域的图像识别技术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最早与图像识别相关的专利申请发生在1993年。
当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提交了一项名为“图像识别火灾监测报警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该专利技术主要原理是“在软件支持下,用像素点灰度值判别有否火焰存在,以影像面积增长率识别是火焰还是火灾”。
显然,根据其技术原理及实现方式,这项早在1993年就提交的发明专利已经具备了很强的“人工智能”理念或原理。
而从其应用领域或场景来看,通过图像识别技术防范火灾隐患,如果和当下的“互联网”相结合,堪称“互联网火灾预警”应用典范。
不过很可惜,这个23年前提交的发明专利中途因未及时缴纳专利费已经失效。
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人工智能确实并非新概念,其研究和应用也并非刚刚起步,而我国在人工智能相关细分领域也并非全面落后于发达国家。
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技术、专利和标准需齐头并进
1997年深蓝大战卡斯帕罗夫,在当时也是被认为属于人工智能领域的重要成果和重大进展,它告诉我们通过“电脑或计算机”可以替代部分人的工作,随后,电脑及互联网应用席卷全球,不仅带来了全新的技术革命,也深刻改变了很多行业或产业。
如今,“阿法狗”对弈李世石,则让更多人领略了人工智能领域的“大数据或深度学习”的魔力,它让人看到了“机器”或“系统”更多的可能,甚至有替代人做推理或决策的可能。
因此,从新技术的价值普及来说,“阿法狗”机器与围棋高手李世石的对决,应该说正面意义很大,它让更多人看到了更多的可能,并对科学或技术产生浓厚的兴趣和关注。
但是,一方面,我们要看到人工智能技术进步给科技产业及传统产业带来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人工智能还不能等同于“机器万能”,它可能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解决。
而具体到产业发展和技术布局,对于人工智能领域可能涉及到的大数据技术、语言识别技术、图像识别技术等各类新技术,不仅需要研究及时跟上,更需要专利布局和保护及时跟上,并在前述基础上参与或建立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为以后更广泛的行业或产业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人工智能应用推广:政府、市场和应用一个都不能少
回顾计算机时代,由于我国起步晚,未能较早参与相应的技术、专利及标准制定中,虽然享受到了技术进步的红利,但也奉上了数额不菲的“学费”。
而在通信技术领域,虽然我国错过了2G技术、专利和标准,但在3G时代标准上建立了中国标准,在4G时代更是催生了更多本土智能手机厂商。
事实上,近3年,国内智能手机厂商也是专利申请最多的行业所在。
对于5G甚至6G等移动通信技术,随着我国参与的主体越来越多,自主研发的技术越来越多,对标准的贡献或占比越来越大,都将改变我们在通信技术领域多年被动跟随的尴尬。
而对于人工智能领域,我国也有很多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参与其中的技术研发,应该说,在某些领域可能与国外基本是同步甚至是领先的,这对于提升我国在未来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标准话语权以及市场应用主导权至关重要。
仅以“图像识别技术”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国内共有1015年项与图像识别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时间横跨1993年至2015年。
从专利申请主体来看,既有个人,也有单位,在单位主体中,既有大学等科研机构,也有各类企业。
而在企业之中,既包括LG、佳能、松下、索尼、三星、爱普生、欧姆龙等国外专利巨头,也有百度、携程、小米、创维、TCL、长虹、神画等国内互联网或家电企业代表。
可以说,从时间跨度、参与主体以及研究成果来看,至少在图像识别领域我国已经有一定的技术和专利积累。
所以,我们在感慨“人工智能”的神奇之时,更要看到其未来深不可测的应用前景,在叫好的同时,更要做好本土的技术研究、专利布局和标准制定。
而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广和市场开发中,既需要国家在政策、资金及应用等方面适当予以扶持或支持,加快新技术今早从实验室走向广袤的民用领域,也需要各类企业结合所处行业或领域的特点,尽早将各类人工智能技术成果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催生新的服务体验和竞争实力。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