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温州瑞安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日前由瑞安市法院一审宣判,淫秽视频的主要上传者阮某某,以及本人并未上传淫秽视频的群主张某均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
阮某某和张某都是瑞安人,分别生于1981年、1983年。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今年1月,张某在担任“奸夫淫妇”微信群群主期间,放任阮某某等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累计达451个。其中,阮某某个人发布的视频有76个。
据《刑法》相关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该案中,阮某某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76个,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张某本人虽然并未上传淫秽视频,但身为群主,他有权限把群员踢出该群。据他称,曾因阮某上传淫秽视频把他踢出,但其他人又把阮某拉了进来,之后没再管过。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张某是群主、管理者,且群成员达57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