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不见的战争,正在央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进行。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央行在7月最后一天下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明确了这一监管思路,大刀一切,划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的蛋糕:第三方支付只做支付,其余归银行。
央行的理由是金融安全。“第三方支付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不仅仅是充当支付渠道,也承担了部分清算职能,这在某种程度上为洗钱提供了土壤。”8月8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8月7日,广州e贷总裁方颂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很多第三方支付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冲击了银行基础的转账业务,同时大量的资金在银行体系之外进行输送和转移,量越来越大,有可能会扰乱金融秩序和造成金融风险,客户资金安全和监管会存在问题。
然而同时,利益之争隐然幕后。征求意见稿甫一出台,支付宝、财付通、汇付天下等大型第三方支付接连表态,称“会与央行保持密切沟通”、希望“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等等。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一个共识是:很多业务都无法开展,范围将大幅压缩。而在8月3日即新规出台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银行股逆势拉升2%。
P2P平台也深受影响,第三方支付此前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或被禁止,迫使转向银行。但时代周报记者采访多位P2P、银行人士均透露,由于系统对接、风控调试以及担心违约频繁等原因,目前银行对托管的积极性并不高,即使受托,亦会拉升P2P平台的运营成本,最终导致标的收益率下降。
眼下,央行与第三方支付的角力在继续,舆论争持也还在较劲。意见稿尚在草案阶段,最终结果将如何?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等学者都希望能有较大修改,将监管重点放在技术安全方面而不阻碍创新。但一位与央行有过沟通的北京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最终的成稿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对一些小的细节可能会有修改,比如对限额的规定,但是大方向不会变,支付机构不能起清算作用,这是央行的底线”。
阻止第三方支付银行化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意见稿,对支付机构开立账户、支付额度、支付验证等都加设诸多限制,而这些限制对于借道支付平台的银行则例外。同时,禁止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资金托管账户。
该意见稿释放的一个核心信号,即断绝了第三方支付银行化的道路。“支付就是支付,支付机构不能‘银行化’、‘银联化’,卸下资金沉淀与清算功能。银行管支付结算,支付机构补充以小额支付,银联则管清算。”东方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第三方支付银行化风险很大,作为一个支付渠道,却起到结算的功能。清算职能本应在央行体系下完成,可通过第三方虚拟账户,央行已经不知道每一笔资金的流向,只知道最终的清算结果。”尹振涛向时代周报记者强调,国外同类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鼻祖PayPal的转账也一样受到很多限制。支付转账一般都会被要求在银行体系里实现,至少所有数据交易要在银行可被查询,甚至在国外的第三方账户,都不被允许拥有客户资料信息,只是简单完成通道要求。
“央行这次主要监管的目的就是不希望很多人把钱充值到第三方支付上,形成庞大资金沉淀,最终出现大问题,所以采用了限额的管理办法,迫使这个钱离开支付账户。”德弘资本合伙人陈宇说。
根据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从事的是支付结算的通道业务,而非资金账户业务,目前监管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弱于银行等,这使得监管部门很难从支付结算公司获得充足的信息,以甄别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资金清算是否存在洗钱方面的嫌疑。
8月7日,央行也称,据公安部反映,不少机构为“黄赌毒”、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某支付机构通过开立大量假名支付账户,为境外赌博机构提供支付交易高达数千亿元,非法跨境转移资金风险巨大。
第三方支付沦为通道
如果上述监管落实,那么余额宝等将风头不再,借支付宝转账免银行手续费的优惠不再,不过只要拿着银行卡,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剁手族们依然能痛快剁手。由此,第三方支付只能做支付通道,受伤深重。
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采访了多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大部分均认为,这比较敏感,不适合发表更多的意见。国内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措辞则相对谨慎,不愿意多谈对自身业务的影响。
深圳一家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副总裁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新规影响最大的就是第三方支付,很多业务基本是没有办法做了,大部分企业都达不到新规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出来后,我们公司连夜开会,商量如何调整业务。”
腾讯互联网金融团队表示,“近期,腾讯的相关业务团队会和央行保持紧密沟通,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央行以及其他支付机构一起,共同促进支付行业发展。”
支付宝的发言颇为微妙,意有所指:“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也是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一点是新生事物发展成长的必经之路,也是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监管,不断开放进步和前瞻的监管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尹振涛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围绕支付渠道的增值服务、数据研发等这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基本不受影响,但有很多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政策未明确的时候打擦边球,这部分企业受影响大。
连连支付副总经理曾毅说,影响最大的就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托管服务。“在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定位上,我们的理解就是一个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应该具备任何托管、监管的职能甚至风险准备金的收取。”
第三方支付沦为渠道之后,还能有哪些作为?尹振涛说,第三方支付有账户管理功能,商铺、投资者、银行结算之间的服务可以做,而且机构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数据挖掘方面也可以做,只是资金托管和存管不能做。
中欧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第三方支付就像高速公路,有很多数据和信息,可以延伸很多产品,将客户资源转化为价值。“第三方支付实际上是没什么意思的行业,上游的银行、银联都很强势,竞争也很激烈,不可能获得很好的利率。而且特殊的是,很多公司把它当成主业来做,也有很多公司仅仅是把它当成工具。”
就未来的发展趋势而言,中金公司认为,大的支付机构会发展得更好,可能的方向是平台型(拓展征信、互联网信贷等)通过增值服务收费,单纯的支付业务利润率低下,小型机构生存会比较困难,行业面临整合,集中度提升。
根据人民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机构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269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涉及网络支付业务的机构有117家。曾毅指出,在互联网时代,每个领域做不到前3名,几乎就无法存活。所以,按照央行的业务分类,市场最多能够容纳大约20家企业,这就导致剩下的企业必须要在其他地方突破。
“市场上不需要这么多第三方支付机构,按照成熟的欧美市场经验,一般行业前五名才会有生存的空间。”尹振涛认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将面临大调整,抢注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热潮或将减退,行业发展更趋理性。
P2P资金托管青黄难接
同时退热乃至沉寂的,还有此前第三方支付争抢的P2P资金托管业务。意见稿明令禁止,迫使P2P等互联网金融公司将资金放在银行托管。这与7月18日出台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一脉相承,都直指网贷行业的命脉—资金存管,不少P2P平台将深受影响。
据网贷数据显示,在可统计的网贷平台中,在用户资金托管、风险准备金托管方面,有具体托管机构(包括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网贷平台数量为386家,无托管机构的数量则高达1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