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消息,上周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日,国内最大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表态称,该规定体现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
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余额支付单日累计限额5000元”、“开立账户至少需要3种外部渠道交叉验证”等条款,引发了大量关注与争议。
具体看,据《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
同时,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今日,支付宝方面也公开表态称,该管理办法出炉是第三方支付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
支付宝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在央行及各级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支持中蓬勃发展起来的,在这个前提下,第三方支付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风险可控,日趋成熟,对服务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普惠金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他指出,这是企业和监管部门透明互信,研究倾听,共同探索完善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向前向好的积极过程,这一点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也一定是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
“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监管,同时监管也在不断开放和进步。”上述支付宝公司发言人表示,蚂蚁金服和支付宝一直秉持‘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服务实体,激活金融’的原则,为行业健康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普惠金融提供更多更好的价值。”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